朱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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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善(1340年—1413年),字备萬,号一斋。丰城(今江西丰城)人。明朝初期政治人物。

生平

生於元惠宗至元六年(1340年),元末兵亂期間隱居侍奉繼母。明朝初年,擔任南昌教授。洪武八年(1375年)廷對第一,授翰林院修撰。洪武十八年,任文淵閣大學士,嘗講《家人卦》、《心箴》等。卒于明成祖永乐十一年(1413年),謚文恪。有《詩經解頤》、《史輯》傳世[1]

参考文献

  1. ^ 明史》(卷137):“朱善,字備萬,豐城人。九歲通經史大義,能屬文。元末兵亂,隱山中,事繼母以孝聞。洪武初,為南昌教授。八年,廷對第一,授修撰。逾年,奏對失旨,改典籍,放還鄉。復召為翰林待詔。上疏論婚姻律曰:「民間姑舅及兩姨子女,法不得為婚。仇家詆訟,或已聘見絕,或既婚復離,甚至兒女成行,有司逼奪。按舊律:尊長卑幼相與為婚者有禁。蓋謂母之姊妹,與己之身,是為姑舅兩姨,不可以卑幼上匹尊屬。若姑舅兩姨子女,無尊卑之嫌。成周時,王朝相與為婚者,不過齊、宋、陳、杞。故稱異姓大國曰「伯舅」,小國曰「叔舅」。列國齊、宋、魯、秦、晉,亦各自為甥舅之國。後世,晉王、謝,唐崔、盧,潘、楊之睦,朱、陳之好,皆世為婚媾。溫嶠以舅子娶姑女,呂滎公夫人張氏即其母申國夫人姊女。古人如此甚多,願下群臣議,馳其禁。」帝許之。十八年擢文淵閣大學士。嘗講《家人卦》、《心箴》,帝大悅。未幾,請告歸。卒年七十二。著有《詩經解頤》、《史輯》傳於世。正德中,謚文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