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有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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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有孚

大明
籍貫 浙江杭州府海寧縣
出生 五月初四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姜氏
出身
  • 嘉靖十三年甲午科舉人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同進士出身

朱有孚(1505年—?),字子貞,浙江杭州府海寧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浙江鄉試第七十三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會試第五十五名,登第三甲第一百零八名進士[1][2]。授中书舍人,二十七年三月选授广西道試御史,二十九年巡按山东盐课,三十二年出为徽州府知府。

家族

曾祖朱芳;祖父朱廣;父朱稷,母沈氏。具庆下。弟有恒、有節、有相、有光[3]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李天寵
明朝徽州府知府
嘉靖三十二年-三十五年
繼任:
陶承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