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士瞻
李士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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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翰林學士 | |
籍貫 | 荊門 大都路東安州 |
字號 | 字彥聞 |
出生 | 皇慶二年(1313年) |
逝世 | 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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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士瞻(1313年—1367年),字彥聞,先世南陽人,徙居荊門,占籍大都路東安州(今屬河北省廊坊市)人,元朝文學家、政治人物。
生平
至正十年(1350年)領鄉薦,占籍東安。除刑部主事,出督福建海漕,拜行省左丞,召入為參知政事,改樞密副使,官至翰林學士,承旨封楚國公,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卒,年五十五[1]。
著作
著有《經濟文集》六卷。
家族
子李延興,至正丁酉進士。
參考文獻
- ^ 《安次縣志·卷六·人物志》:李士瞻,字彥聞,先世新野人,徙居荆門。至正初以布衣遊公卿間,尋中大都路進士第,占籍東安。辟中書省掾,除刑部主事,累官戶部尙書,出督福建海漕,就拜行省左丞,召入爲參知政事,改樞密副使,翰林學士,承旨封楚國公,以至正二十七年卒,年五十有五。士瞻襟度弘遠,立朝謇諤,有秘濟之才。至正二十二年,上疏極言時政,凡二十條:一曰悔已過以詔天下;二曰罷造作以快人心;三曰御經筵以講聖學;四曰延老成以詢治道;五曰去姑息以振乾剛;六曰開言路以求得失;七曰明賞罰以属百司;八曰公選舉以息奔競;九曰察近倖以杜奸弊;十曰嚴宿衛以備非常;十一日省佛事以節浮費;十二曰絕濫賞以足國用;十三曰罷各官屯種俾有司經理;十四曰減常歲計置爲諸官用度;十五曰招集散亡以實八衛之兵;十六曰廣給牛具以備屯田之用;十七曰獎勵守令以農務本;十八曰開誠布公以禮待藩鎭;十九曰分遣大將急保山東;二十曰依唐廣寧故事分道進取。大抵當時急務洵直之士也。出理福建鹽政,時海寇據福州城,王師攻之不下,士瞻喩以禍福,遂出降,閩人立祠祀之。著有《經濟文集》六卷。子四人,皆知名。
- 元陈祖仁,《翰林承旨楚国李公行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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