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才
李炳才(1945年1月—),男,江苏宝应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李炳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1991年4月至1992年3月,任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1992年3月至1993年3月,任扬州市人民政府市长[1]。1993年5月至1996年12月,任中共扬州市委书记[2]。
1996年11月至2006年7月,历任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2000年7月任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常务副会长[2]。2008年6月至2013年4月,任海峡两岸关系协会驻会副会长[3][4]。
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5],代表经济界,分入第三十六组。并担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6]。
参考文献
- ^ 三、 省辖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 江苏省地方志. [2017-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2).
- ^ 2.0 2.1 时代精英. 宝应县档案网. [2017-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12).
- ^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简介. 2010-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2).
- ^ 海协会副会长李炳才至昆山海峡商贸示范区考察. 华夏经纬网. 2012-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2).
- ^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共2237人,2008年1月25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8年1月25日 [201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9月28日).
- ^ 全国政协信息-李炳才. 全国政协委员会. [2013-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0).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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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姜永荣 |
中国共产党扬州市委员会书记 1993年5月—1996年12月 |
繼任: 吴冬华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前任: 吕新奎 |
扬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1991年4月—1993年3月 1991年4月—1992年3月为代市长 |
繼任: 施国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