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香 (正德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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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香

大明大理寺卿
籍貫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袁州府分宜
字號 字汝蘭,號澗山
出生 弘治七年(1494年)三月初五日
逝世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
配偶 娶袁氏
出身
  • 正德十一年丙子科舉人
  • 正德十六年辛巳科進士出身

李香(1494年—1556年),字汝蘭,號澗山江西承宣布政使司袁州府分宜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十一年江西乡试第六十五名举人,十六年(1521年),登辛巳科会试第二百一名,二甲七十八名進士,授工部都水主事,歷刑部广西司员外郎,嘉靖五年(1526年)四月升广东按察司佥事,復除山东佥事,十四年三月升山西副使,十六年丁父忧,服阕,起補雲南副使,历山东按察使,二十三年九月升广西右布政使,二十四年正月升本司左布政,復除广东左布政,二十七年十一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二十九年四月改任大理寺卿,三十年六月以赴任違限,革职閑住,歸鄉卒,年六十三歲。[1]

家族

曾祖李志孚。祖父李焕,壽官。父李樞。母张氏。具庆下。弟李秀、李馥、李馨、李馤。

参考文献

  1.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李香,字汝蘭,號澗山,分宜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授都水主事,歷右副都禦史巡撫四川,諸所興革張弛,彰癉激揚,輿論咸宜之。終大理寺卿致仕,卒年六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