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敬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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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敬錞(1892年6月18日—1984年3月16日),字和卿,改字和鈞,福建閩侯人,北京大學法科學士,倫敦大學碩士。哥倫比亞大學客座教授,聖若望大學教授,總統府國策顧問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長。

生平

1892年6月18日,梁敬錞生於福建閩侯。祖父梁禮堂江西巡撫沈葆楨的幕僚,任福州書院山長。父親梁伯通是江蘇省海門縣同知。六歲隨父親赴海門縣任所,稍長入北京順天中學堂。1912年,入上海南洋公學,並與林蘊椒結婚。次年,轉入北京大學法科。

1917年6月,以法科榜首畢業。7月,林長民段祺瑞內閣司法總長。秋,梁敬錞被林相中,延攬入幕,同時兼任北大預科講師。11月,王士珍任國務總理,江庸任司法總長,繼續在司法部任職。同年結識余紹宋,參加余廬畫集。1918年12月,徐世昌任總統,為解決巴黎和會中的外交問題而成立外交委員會,隨林長民在委員會中任職。1919年2月,熊希齡蔡元培范源濂等人發起國民外交協會,梁任幹事。5月1日,林長民聞巴黎和會中山東問題失敗,急於求助輿論支持,梁敬錞代林夜訪晨報總編陳博生,次日見報,輿論嘩然。五四運動事起,亦參與其中。[1]1920年,外交委員會解散,被分發至外交部工作,至顏惠慶去職,梁亦辭職,後赴英深造。經張君勱慫恿,入倫敦大學經濟學院,師從悉尼·韋伯。次年畢業,返國任司法部秘書、後改任參事,兼北京大學朝陽大學法律系教授。

1921年8月,外交部成立太平洋會議籌備處,任秘書。1925年5月,任財政善後委員會委員。12月,郭松齡張作霖戰於巨流河,林長民於此役身死。次年1月,與林天民一起赴東北為林長民收屍。2月,轉任調查治外法權委員會秘書,修訂法律館編修,主持商法起草,以收回治外法權為己任。1928年,任國民政府最高法院推事,後改任郵政儲金匯業局總務處長。1930年6月,出版『在華領事裁判權論』。1932年,調任寧夏省高等法院院長,後改任寧夏省政府委員,兼財政廳長,時任省府主席為馬鴻逵。1933年10月,寧夏省府反對孫殿英部假到進駐青海,赴南京。11月,到包頭孫殿英,又赴忻州閻錫山借款。1934年1月13日,馬鴻逵部與孫殿英部發生衝突,21日,赴南京見蔣介石中央軍校官邸。30日,閩變敉平,同日孫殿英部進攻銀川,不克。3月23日,孫部兵敗,所部由北平軍分會改編。5月,赴南京參加全國財政會議。1935年,被財政部部長孔祥熙任為全國食糖運銷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負責稽查對日的食糖走私。1936年10月,財政部在上海試辦所得稅,擔任上海市所得稅局局長,兼處理租界事宜。同年因中日關係緊張,受孔祥熙囑咐,草擬戰時財政綱要。[2]

1937年7月,抗戰軍興,參加廬山談話會,升任全國直接稅局局長。1938年7月,轉任甘肅省財政廳廳長,省府主席系朱紹良。12月,至蘭州就職,在甘肅徵收印花稅、菸酒稅,主持造幣廠與第八軍區軍糧。1940年11月,谷正倫任省主席,續任財政廳長。1941年,回重慶轉任財政部參事,不久奉派赴華盛頓任駐美租借物資供應處委員會秘書長,中國銀行顧問,負責美國租借法案諸事務。1945年8月,抗戰勝利後奉調回國,任財政部主任秘書,時任部長系俞鴻鈞。1946年,任糧食部駐東北特派員。1947年4月,張群任行政院長,返南京,聯繫張君勱,獲取其支持。1948年6月,辭職赴美,潛心研究近代史。11月,發表關於戊戌政變的研究論文。1949年5月,發表關於辛亥革命研究的長文,後被聘為紐約哥倫比亞大學客座教授,聖若望大學亞洲研究中心教授。此間常與薛光前錢泰鄭天錫金問泗商討中國於聯合國當中事宜,為華府大使顧維鈞、聯合國代表蔣廷黻提供意見。

1962年6月,刊行『開羅會議與中國』。1963年,受蔣介石召,回台,返紐約時分訪青年黨左舜生民主社會黨張君勱,轉達蔣介石擬聯合各黨組織反共聯盟之意。1964年7月7日,刊『九一八事變史述』。1965年夏,回台開始研究史迪威事件始末。1968年夏,在台定居,被聘為總統府國策顧問。1970年7月1日,擔任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長。1974年8月,返美,改任近史所通訊研究員。1982年2月,返台就醫,兼國史館顧問、中國銀行顧問、中國文化大學教授。1984年3月16日,在台北中心診所辭世。[3]

參考文獻

  1. ^ 梁敬錞. 日本侵略華北史述. 台北: 傳記文學雜誌社. 1984.11.30: 163–178. 
  2. ^ 梁敬錞. 日本侵略華北史述. 台北: 傳記文學雜誌社. 1984.11.30: 246–255. 
  3. ^ 梁敬錞. 馬歇爾使華報告書箋注. 台北: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4. ISBN 9576712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