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治平(1959年—)是中国著名法律文化、法律史学者。
梁治平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8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得硕士学位,毕业后留本校任教。1993年离开中国人民大学,担任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
梁治平写了一些在中国法律界有影响力的作品,其中包括《新波斯人信札》(合著,主笔,1987年)、《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1991年)、《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