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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鉞 (蘭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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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鉞(15世紀—16世紀),廷威河南開封府蘭陽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武鉞是弘治五年(1485年)壬子科河南鄉試舉人,授壺關縣教諭,當地人向來不擅科舉,他到任後立刻設立課程、定立講期,揀選十多名優秀士子,捐出俸金資助他們燈火柴薪,在一科有三人中舉,又向學使力薦入會試,終有人成進士,上級因此旌表官署。之後他陞漢中府推官,刻下座右銘自勵,判決如流,盡釋無辜,撫按推薦陞任京官,因不奉承劉瑾而改陞靜寧州知州,他卻請求致仕回鄉,離任時人民都挽留他,得士人羨慕[1]

引用

  1. ^ 1.0 1.1 民國《蘭陽縣志·卷七·人物志》:武鉞 字廷威,成之子,中弘治壬子鄉試,除山西壺關縣教諭,壺人士素不知學,到任即為派課程、定講期,揀俊秀十餘人捐俸金以資燈薪,日夜研解不倦,一科遂中三人,皆學使科案所遺者,力薦學使怒強之始得入闈,果售焉,上臺旌其署。陞漢中府推官,刻左右銘以自勵,決獄如流、冤枉盡釋,撫按交薦擬擢臺班,素不媚劉瑾,持其議不果下,改陞靜寧知州,乞致仕歸,士民歌思攀轅者遮于道,時論艷之。

參考文獻

  • 民國《蘭陽縣志》·卷七·人物志
官衔
前任:
孫鳳
明朝貴鄉縣教諭
弘治年間
繼任:
狄允
前任:
蘇希軾
明朝漢中府推官
正德年間
繼任:
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