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桂
沈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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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承天府通判 | |
籍貫 | 浙江湖州府烏程縣人 |
出生 | 己卯年三月初十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朱氏 |
親屬 | (子)學古、學海、學知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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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桂(1519年—?),字仲木,號萬川,直隸廬州府無為州軍籍浙江湖州府烏程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乙卯科(1555年)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九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會試第一百六十四名,三甲第九十四名進士[1][2]。兵部观政,授江西鄱阳县知县,四十年调会昌县,四十三年升工部主事,四十五年调湖广承天府通判,隆慶元年致仕。
家族
曾祖沈渙;祖父沈安;父沈璋。前母何氏;母何氏[3]。兄椿、弟橋、梓(生员)、朴、桐。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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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許鑰 |
江西鄱陽縣知縣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上任 |
繼任: 曹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