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朔
河朔在中国古代指黄河以北的地区,大体包括今山西、河北和山东部分地区。汉之后尤以指冀州,即今之黄河中下游以北地区。
《書·舜典》正月上日。《傳》上日,朔日也。《疏》月之始日謂之朔日。
《周禮·春官·大史》頒告朔于邦國。《註》天子頒朔於諸侯,諸侯藏之祖廟。至朔朝於廟,告而受行之也。《禮·玉藻》聽朔於南門之外。
《書·堯典》宅朔方曰幽都。《傳》北稱朔;
朔藏于祖庙,一般祖庙皆坐北朝南,听朔、朝朔皆是朝北而听拜。故而朔可代指北。
《尚书·泰誓》中有“惟戊午,王次于河朔”的记载。《三国志·魏志·袁绍传》:“(袁绍)振一郡之卒,撮冀州之众,威震河朔,名重天下。”唐朝末年藩镇割据时,有河朔三镇的割据势力,即卢龙(或称幽州,今北京及长城一带)、成德(庐龙以南)、魏博(又稱天雄,渤海湾至黄河以北)。清朝时有河朔诗派。清人李寅《书邺侯传》有詩:“但清河朔风尘易,欲扫宫庭枳棘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