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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灾害预警报标示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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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灾害预警报标示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根据国家海洋局制订的《海洋灾害预警报标示符》发布的海洋气象警报,其目的是为规范海洋气象灾害警报发布工作,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海洋气象灾害警报使用效率,有效防御和减轻海洋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

现行的警报标识符于2017年6月30日启用。警报分为海浪海啸风暴潮海冰赤潮海雾海水低温咸潮等八类。并按照灾害警报重要性程度标注颜色,由低到高依次为白色、蓝色、黄色、橙色、红色。级别越高表明灾害越严重,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2]

海啸

海啸警报共分为四级,现依据2015年《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发布[a]

等级 信号名称 信号标志 信号含义
海啸信息
(海啸警报消息)
受地震或其他因素影响,预计海啸波将会在中国沿岸产生0.3米以下的海啸波幅,或者没有海啸。
海啸黄色警报 受地震或其他因素影响,预计海啸波将会在我国沿岸产生0.3(含)-1米的海啸波幅时。
海啸橙色警报 受地震或其他因素影响,预计海啸将会在我国沿岸产生1(含)-3米的海啸波幅时。
海啸红色警报 受地震或其他因素影响,预计海啸波将在我国沿岸产生3(含)米以上的海啸波幅时。
2024年4月3日8时12分,自然资源部海啸预警中心针对花莲地震所发布的海啸警报范围图

中国大陆于2004年开始设立海啸预警,最初的预警等级分为蓝、黄、橙、红四个等级(或用罗马数字排列IV、III、II、I)[b][4]2011年日本东北地方太平洋近海地震发生后,国家海洋局发布了海啸警报消息,并于当日下午向浙江省沿岸、台湾省沿岸发出海啸蓝色警报,这是国家海洋局首次发布海啸警报。该警报其后于当日17时41分解除[5][6]。最终,浙江省沈家门验潮站监测到0.55米的海啸波幅[7]。2015年,国家海洋局将海啸警报级别由四级调整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级(标准如上)。

2024年4月3日8时12分,自然資源部海嘯預警中心发出《海啸警报第1期》,針對2024年4月花蓮地震向台湾花莲沿岸發布海嘯红色警報(Ⅰ级),向台东北沿岸发布海嘯橙色警報(Ⅱ级),向屏东西、宜兰、台东南、屏东东、台北东发布海嘯黄色警報(Ⅲ级),并预计从辽东半岛北部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全部沿岸海域都可能出现0.3米以下的海啸波幅[8][9]。8时52分,该中心将花莲沿岸的警报级别降为海嘯橙色警報(Ⅱ级),维持宜兰、台东北沿岸的警报级别为黄色,并解除其余区域的海啸警报[10][11]。其后于10时51分左右解除全部警报,并表示于当日上午8时08分在花莲地区监测到最高105厘米的海啸波幅[12][13]。這是该預警中心历史上首次发布海啸红色、橙色及黄色警报。

海浪

海浪警报共分为五级,依据《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发布[2]

等级 信号名称 信号标志 信号含义
海浪警报消息 国家海洋局发布海浪警报消息时。
海浪蓝色警报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24小时受影响近岸海域出现2.5m-3.5m(不含)有效波高。
海浪黄色警报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24小时受影响近岸海域出现3.5m-4.5m(不含)有效波高,或者近海预报海域出现6.0m-9.0m(不含)有效波高。
海浪橙色警报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24小时受影响近岸海域出现4.5m-6.0m(不含)有效波高,或者近海预报海域出现9.0m-14.0m(不含)有效波高。
海浪红色警报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未来24小时受影响近岸海域出现达到或超过6.0m有效波高,或者近海预报海域出现达到或超过14.0m有效波高。

风暴潮

风暴潮警报共分为五级,依据《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发布[2]

等级 信号名称 信号标志 信号含义
风暴潮警报消息 国家海洋局发布风暴潮警报消息时。
风暴潮蓝色警报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的高潮位达蓝色警戒潮位,应发布风暴潮蓝色警报。预计未来24小时内热带气旋将登陆我国沿海地区,或在离岸100公里以内(指热带气旋中心位置),即使受影响区域内有代表性的验潮的高潮位低于蓝色警戒潮位,也应发布风暴潮蓝色警报。
风暴潮黄色警报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站的高潮位达到黄色警戒潮位。
风暴潮橙色警报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的验潮站的高潮位达到橙色警戒潮位。
风暴潮红色警报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的高潮位达到红色警戒潮位。

海冰

海冰警报共分为五级,依据《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和《关于调整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响应标准的通知》发布[2][3]

等级 信号名称 信号标志 信号含义
海冰警报消息 国家海洋局发布海冰警报消息时。
海冰蓝色警报 辽东湾浮冰外缘线达到60海里;渤海湾浮冰外缘线达到25海里;莱州湾浮冰外缘线达到25海里;黄海北部浮冰外缘线达到25海里。且浮冰范围内冰量达到7成以上,预计海冰冰情持续发展。
海冰黄色警报 辽东湾浮冰外缘线达到75海里;渤海湾浮冰外缘线达到35海里;莱州湾浮冰外缘线达到35海里;黄海北部浮冰外缘线达到35海里。且浮冰范围内冰量达到7成以上,预计海冰冰情持续发展。
海冰橙色警报 辽东湾浮冰外缘线达到90海里;渤海湾浮冰外缘线达到40海里;莱州湾浮冰外缘线达到40海里;黄海北部浮冰外缘线达到40海里。且浮冰范围内冰量达到7成以上,预计海冰冰情持续发展。
海冰红色警报 辽东湾浮冰外缘线达到105海里;渤海湾浮冰外缘线达到45海里;莱州湾浮冰外缘线达到45海里;黄海北部浮冰外缘线达到45海里。且浮冰范围内冰量达到7成以上,预计海冰冰情持续发展。

赤潮

赤潮警报共分为五级,依据《赤潮灾害应急预案》发布[14]

等级 信号名称 信号标志 信号含义
赤潮警报消息 国家海洋局发布赤潮警报消息时。
赤潮黄色警报 发生1000平方公里以上(含)、3000平方公里以下的无毒赤潮或500平方公里以上(含)、1000平方公里以下的有毒赤潮;或因食用受赤潮污染的海产品或接触到赤潮灾害海水,出现身体严重不适的病例报告50个以下或死亡人数5人以下。
赤潮橙色警报 发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含)、8000平方公里以下的无毒赤潮或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含)、5000平方公里以下的有毒赤潮;或因食用受赤潮污染的海产品或接触到赤潮海水,出现身体严重不适的病例报告50个以上或死亡5—10人。
赤潮红色警报 无毒赤潮面积8000平方公里以上(含),或有毒赤潮灾害面积5000平方公里以上(含);或因食用受赤潮污染的海产品或接触到赤潮海水,出现死亡病例10人以上。

海雾

海雾警报共分为五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海雾警报等级(征求意见稿)》发布[15]

等级 信号名称 信号标志 信号含义
海雾警报消息 国家海洋局发布海雾警报消息时。
海雾蓝色警报 24小时内中国近海18个海域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1000米的浓雾,或者已经出现且可能持续。
海雾黄色警报 24小时内中国近海18个海域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浓雾,或者已经出现且可能持续。
海雾橙色警报 24小时内中国近海18个海域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浓雾,或者已经出现且可能持续。
海雾红色警报 国家海洋局发布海雾红色警报时。

海水低温

海水低温警报共分为五级[c]

等级 信号名称 信号标志 信号含义
海水低温警报消息 国家海洋局发布海水低温警报消息时。
海水低温蓝色警报 国家海洋局发布海水低温蓝色警报时。
海水低温黄色警报 国家海洋局发布海水低温黄色警报时。
海水低温橙色警报 国家海洋局发布海水低温橙色警报时。
海水低温红色警报 国家海洋局发布海水低温红色警报时。

咸潮

咸潮警报共分为五级[d]

等级 信号名称 信号标志 信号含义
咸潮警报消息 国家海洋局发布咸潮警报消息时。
咸潮蓝色警报 取水口氯度值超过250毫克/升(盐度值≈0.45‰)时。
咸潮黄色警报 国家海洋局发布咸潮黄色警报时。
咸潮橙色警报 国家海洋局发布咸潮橙色警报时。
咸潮红色警报 国家海洋局发布咸潮红色警报时。

参见

注释

  1. ^ 原分五级,依2012年版《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和《关于调整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响应标准的通知》发布[2][3]。其中,海啸蓝色警报指“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50厘米-100厘米(不含)海啸波高时”;海啸黄色警报指“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100厘米-150厘米(不含)海啸波高时”;海啸橙色警报指“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150厘米-200厘米(不含)海啸波高时”;海啸红色警报指“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200厘米(正常潮位以上)以上海啸波高时”。2011年东日本大地震时发布的海啸蓝色警报系依照该标准发布,2017年发布的《海洋灾害预警报标识符》亦依照此标准设计,但增设“海啸警报消息”级别。
  2. ^ 2004年版海啸预警具体标准如下:
    • 海啸Ⅳ级警报(蓝色)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小于1米(正常潮位以上,下同)海啸波高、受灾地区轻微损失时,发布Ⅳ级海啸警报。
    • 海啸Ⅲ级警报(黄色):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1-2米海啸波高、受灾地区发生房屋、船只等受损时,发布Ⅲ级海啸警报。
    • 海啸Ⅱ级警报(橙色):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2-3米海啸波高、局部岸段严重受损、危及生命财产时,发布Ⅱ级海啸警报。
    • 海啸Ⅰ级警报(红色):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3米以上海啸波高、300公里以上岸段严重受损、危及生命财产时,发布Ⅰ级海啸警报。
  3. ^ 2017年发布的《海洋灾害预警报标识符》未规定海水低温警报标准。
  4. ^ 2017年发布的《海洋灾害预警报标识符》未规定咸潮警报标准。

参考文献

  1. ^ 国家海洋局. 海预减字[2017]17号 国家海洋局预报减灾司关于印发《滨海旅游度假区海洋环境预报技术导则》等3项技术文件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 北京. [2017-08-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13) (中文(中国大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2.0 2.1 2.2 2.3 2.4 国家海洋局. 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 国家海洋局. 北京. [2017-08-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28) (中文(中国大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3. ^ 3.0 3.1 国家海洋局. 关于调整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响应标准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 北京. [2017-09-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17) (中文(中国大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4. ^ 海啸灾害概述. 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 [2019-03-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0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5. ^ 东方早报. 日本地震海啸波凌晨冲击上海. 新浪网新闻. 北京. [2017-08-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28) (中文(中国大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6. ^ 国家海洋局海啸预警中心; 浙江天气网. 海啸蓝色警报. 中国天气网. 北京. [2018-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24) (中文(中国大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7. ^ 国家海洋局. 五、海啸灾害. 国家海洋局. 北京. [2018-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25) (中文(中国大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8. ^ 自然资源部海啸预警中心发布海啸红色预警[Ⅰ级/特别严重]. 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网 (北京). [2024-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03) (中文(简体)).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9. ^ 自然资源部海啸预警中心海啸警报(海啸2024-0403-0758-1). 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 (北京). [2024-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03) (中文(简体)). 
  10. ^ 自然资源部海啸预警中心发布海啸橙色预警[Ⅱ级/严重]. 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网. 北京. [2024-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03) (中文(中国大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1. ^ 自然资源部海啸预警中心海啸警报(海啸2024-0403-0758-2). 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 (北京). [2024-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03) (中文(简体)). 
  12. ^ 李卉. 自然资源部海啸预警中心解除海啸警报. 中国新闻网 (北京). [2024-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03) (中文(中国大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3. ^ 自然资源部海啸预警中心海啸警报解除(海啸2024-0403-0758-5). 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 (北京). [2024-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03) (中文(简体)). 
  14. ^ 国家海洋局. 赤潮灾害应急预案. 国家海洋局. 北京. [2017-08-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20) (中文(中国大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5. ^ 国家海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海雾警报等级(征求意见稿). 国家海洋局. 北京. [2017-08-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05) (中文(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