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组织法 (满洲国)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滿洲國組織法

组织法满洲国的一部宪法性文件,是确定国家机关的成文法。1932年3月9日公布,1934年3月1日与帝制一同实施,共6章40条。满洲国建国后随即开始制定,受到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强烈影响。

内容

1934年《组织法》内容目录如下。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