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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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房佤语Bang Moi[1]Lu Fang[2]:1176)是缅甸佤邦南邓特区下轄的一個鄉。該鄉位於中缅边界处,歷史上曾屬於中缅南段未定界,後劃歸緬甸。

地理

炉房又稱「炉房山」,面积15平方公里,位于阿佤山[3]:109。历史上地处佤族班老永邦班洪部落的交界处,清初是班老辖地,清末民初为班洪辖地[4]:134,今在佤邦南邓特区中缅边界处,早期认为炉房就是原茂隆银厂故址,而茂隆银厂实位在今沧源县芒卡镇湖广村内[5]:907

历史

1929年,云南省农矿厅长缪云台委托的工程师在炉房地区发现银矿[6]:78。1933年初,富滇银行李景森在班洪调查矿物时自行与班洪王签订了开发炉房银矿的合同[7]:22。与此同时,英国方面也对炉房银矿产生兴趣[7]:25。1933年末,英缅政府派出矿业工程师和武装护卫前往炉房探查矿产,与当地班洪班老等部落爆发冲突,是为“班洪事件”,李占贤“云南西南边防民众义勇军”参与战斗后英军处于不利地位,遂向国民政府提出交涉,战争被转入外交途径解决[5]:651,中国将事件交给国际联盟裁定[8]:195

1941年中英划定“一九四一年线”,炉房归属缅甸[9]:79,同时中国争取到了投资炉房山脊东侧3到6英里范围内任何英方矿业公司资本占比不超过49%的权利[8]:195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度否认“一九四一年线”的合法性,最终在略微改线的前提下承认其作为中缅国界[10]:4。1960年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协定》第三条中,中国声明放弃参加经营炉房矿产企业的权利[11]

参见

参考资料

  1. ^ Lox Vax Phuk Lai Toe: Dee Bleeh 佤缅佤汉佤英词典,693頁
  2. ^ 王敬骝主编. 佤汉大词典. 昆明: 云南民族出版社. 2014. ISBN 978-7-5367-6031-8. 
  3. ^ 朱昭华. 从班洪事件到中缅“1941年线”的划定.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2006, 16 (2): 108–115,150. doi:10.3969/j.issn.1002-6800.2006.02.015. 
  4. ^ 杨宝康. 论中缅南段边界问题与班洪事件.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 35 (2): 133–136. doi:10.3969/j.issn.1000-5110.2003.02.031. 
  5. ^ 5.0 5.1 李明富主编; 沧源佤族自治县地方志编撰委员会. 《沧源佤族自治县志》. 昆明: 云南民族出版社. 1998年12月. ISBN 7-5367-1498-X. 
  6. ^ 谢本书. 从片马事件到班洪事件——中缅边界历史沿革问题. 《云南社会科学》. 2000, (4): 72–81. doi:10.3969/j.issn.1000-8691.2000.04.012. 
  7. ^ 7.0 7.1 陈力. 班洪事件新论:以南京政府的应变和佤族的民族认同为视角.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 2015, 36 (12): 17–28. doi:10.13408/j.cnki.gjsxb.2015.12.003. 
  8. ^ 8.0 8.1 Bruce Elleman; Stephen Kotkin; Clive Schofield. 《Beijing's Power and China's Borders: Twenty Neighbors in Asia》. New York: Routledge. 2013. ISBN 978-1-317-51565-4. 
  9. ^ 王善中. 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边界条约》.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1997, (1): 78–84. 
  10. ^ 朱昭华.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新中国处理边界争端的原则与实践. 《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 29 (5). 
  11. ^ 链接至维基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协定. 维基文库. 1960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