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女教师被强奸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王忠贵

贵州毕节女教师被强奸案,是指2011年5月17日贵州省毕节市发生的一起女教師被強姦案。

2011年5月17日中午,贵州省毕节市阿市中学26岁初中英语老师周琴(化名)被校长强令陪领导喝酒,酒醉后的她被毕节市阿市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忠贵强奸。5月18日,周琴到派出所报案,却被派出所副教导员钟显聪告知,“戴套不算强奸”,问周琴是否愿意私了。后钟显聪因违反五条禁令被撤职[1][2]。周琴将自己的遭遇发到天涯论坛,受到网友关注。7月13日,王忠贵因涉嫌强奸被批准逮捕[3]。7月15日,毕节市公安局政委郭少全在接受采访说公安部的五条禁令是违法的,3天后因发表不当言论被免职[4][5]

案件经过

2011年5月17日,贵州省毕节市阿市中学举行法制宣传。中午法制宣传活动结束,学校安排领导和教师在乡政府食堂吃饭。领导和老师是分别在两个房间用餐。开饭前,校长代礼平点名要求在另一个房间的26岁的英语女教师周琴和其他老师给8位领导敬酒,周琴被要求给每人依次敬了一杯酒,除此之外,她还被要求多敬了其中几位领导几杯。不胜酒力的周琴喝醉了。

吃完午饭,阿市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忠贵提出开车送周琴回家,周琴觉得和王忠贵第一次见面不太熟,自己住处又近,所以开始就拒绝了。但王忠贵执意要送,周琴想到自己喝醉了,如果路上碰到熟人和学生怕影响形象,就上了王忠贵的车。但王忠贵没有往周琴的住处驶去,而是开往相反的土管所,周琴喝醉了以为顺路,并且听到有人打电话让王忠贵盖章,周琴想即使王忠贵回土管所盖完章还是会送自己回去的。途中,周琴的两位同事也上了王的车。其中一位下午有课在学校就下车了。另一位和周琴一起乘车到土管所,在土管所坐了一会儿后也走了。过了一会儿,电话里盖章的人来了,盖章后也走了。办公室只剩王忠贵和周琴两个人,王忠贵将门关上,开始对坐在沙发上有点迷糊的周琴动手动脚。周琴意识到了危险,借口上厕所躲到卫生间并将卫生间的两道门都反锁。王忠贵在外面催促周琴快点出来,害怕的周琴在卫生间里敷衍着,始终没有开门,坐在地上吐酒并且用后背死死抵住门,想酒醒后再出去,但后来慢慢睡着。这时大概是下午3点多。

等周琴再醒来已是下午6点,周琴发现自己一丝不挂的躺在王忠贵床上,房间没有一个人,周琴被王忠贵强奸了。周琴听到楼下有人说话,下意识中周琴不希望别人知道,所以穿好衣服、整理好头发,从窗子偷偷往下看,趁没人悄悄走掉。周琴后来得知,王忠贵是在土管所一楼拿木梯从卫生间的窗子翻进来的,因为通往办公室的“第二道门”门锁是坏的,如果反锁很难从里面打开,必须从外面拿钥匙打开。当天情急之下的周琴将两道门都反锁了。所以当王忠贵从窗子上翻进卫生间时,想打开门时发现打不开,又从卫生间窗子出去,回到办公室,从外面打开那道门。[1]

报案之后

第二天,周琴迷迷糊糊地上了课,参加了同学母亲的葬礼,回到家后一言不发,发觉异样的母亲李心萍(化名)来到周琴房间,面对母亲的问询,周琴彻底崩溃,在母亲再三追问下,说出了自己被强奸。随后,二人决定报案。

周琴在母亲和男朋友的陪伴下到阿市乡派出所报案,给周琴的笔录是阿市派出所副教导员钟显聪。钟显聪也在前一天中午酒席上,周琴还给他敬了一杯酒。钟显聪告诉周琴“暴力特征不明显”,而且还有避孕套,在强奸罪方面,很难认定,钟显聪还劝周琴“这个事全都是你自己弄的。现在不要声张闹大,为了名誉着想,我会替你保密。”并且问周琴是否愿意接受调解。

当天晚上报案之后,李心萍在土管所坚守案发现场到凌晨三点,周琴的姨爹王友鑫(化名)随后来替她轮守[1]

争议

案件发生后,有几个比较大的争议,警方和受害人说法不一:

  • 警方是否主动保护现场:据周琴讲,5月18日晚报案后,是周母和其姨夫轮流保护现场,警方派人出警保护现场,直至19日凌晨2、3点,周琴的姨夫还未见有警察来,就打110报警,一个多小时后,阿市乡派出所派钟显聪来现场,也只不过是看看就开车走了。
  • 钟显聪是否饮酒:据《潇湘晨报》采访毕节市公安局政委郭少全,问到:“钟显聪中午出去饮酒的那天,是星期二,是否违背公安部的五条禁令?” 郭少全答道“为什么要出台这五条禁令呢?这五条禁令从严格上来说是违法的,它们并非经过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 当记者追问钟显聪到底有没有喝酒,郭少全说,学校领导敬他的两杯酒,他喝后“均全部吐在地上”。不过,周琴的说法与郭少全有所不同:“我敬他的酒他完全喝下去了,并未见他将酒吐出,而且同桌还有其他领导给他敬酒,所以他至少喝了两杯以上”。
  • 是否单独一人给周琴做笔录:李心萍说当时做笔录只有钟显聪一人,她想进去听听却被民警曾凡荣拦在外面。郭少全说是“副指导员钟显聪、民警曾凡荣两人迅速通知周某前往派出所进行询问”[4]

处理

王忠贵

2011年5月20日毕节市公安局以涉嫌强奸罪对王忠贵(男、28岁、阿市乡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人)依法刑事拘留。5月27日提请毕节市人民检察院逮捕。6月3日,毕节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补充证据后,于7月13日提请毕节市人民检察院逮捕,同日,市检察院已批准逮捕。

郭少全

7月18日,郭少全因发表不当言论,被中共毕节市委免去毕节市公安局政委职务[5]

钟显聪及其他人

7月15日,郭少全在接受《潇湘晨报》采访时表示,钟显聪因为“办案参杂了自己的语言,引起媒体炒作,引起不良影响,被毕节市公安局停止执行职务,并接受纪委调查”[4]

7月20日,给周琴做笔录的民警钟显聪因违反“五条禁令”,被撤销毕节市阿市派出所副教导员职务,留党察看。同时,毕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张强及毕节市阿市派出所所长王腾,因与受害女教师周琴在工作时间一起喝酒,违反“五条禁令”,被撤销职务,留党察看[2]

影响

2011年11月11日,第九届全国广州性文化节将“戴避孕套不算强奸”评为2011年中国十大性闻事件之一[6][7]

相关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文林、刘佑清、符光周. 女教师遭官员凌辱 警方称“戴避孕套不算强奸”(图). 黔中早报. [2011-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1-12). 
  2. ^ 2.0 2.1 李忠将、李劲峰. 贵州"戴避孕套就不算强奸"追踪:违纪民警钟显聪被撤职. 新华网. [2011-11-05]. [永久失效連結]
  3. ^ 喻星. 毕节市阿市乡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人王忠贵涉嫌强奸女教师被依法逮捕. 人民网·贵州频道. [2011-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4. ^ 4.0 4.1 4.2 贵州毕节发表“戴套不算强奸”言论警官被调查. 潇湘晨报. [2011-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2-10). 
  5. ^ 5.0 5.1 李忠将、李劲峰. 贵州毕节公安局政委郭少全因发表不当言论被免职. 新华网·贵州频道. [2011-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9-02). 
  6. ^ 夏杨 张小磊 高明明. 中国十大“性闻”. 羊城晚报. [2011-12-03]. [永久失效連結]
  7. ^ 中国经济网. “2011全球及中国十大性闻事件”评选出炉(图). 腾讯网. [2011-1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1-15).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