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王汝述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王朝明
王汝述
大明
籍貫浙江金華府金華縣
出生六月十五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陳氏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舉人
  • 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同進士出身

王汝述(1515年—?),字朝明,號西峰,浙江金華府金華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浙江鄉試第二名舉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中式庚戌科會試第一百九十二名,三甲第一百五十四名進士[1][2]。授吉水县知县。

家族

曾祖王克厚;祖父王琨,封刑部主事;父王銓,按察司僉事。嫡母朱氏(封安人);生母黃氏。慈侍下[3]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殿試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劉修己
新蔡人署篆
明朝江西吉水县知县
嘉靖三十年任
繼任:
常三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