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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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洪春

大明禮部祠祭司主事
籍貫 順天府涿州
字號 字思仁
出生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
浙江東陽縣
逝世 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
浙江東陽縣
親屬 (父)盧仲佃
出身
  • 萬曆五年丁丑科同進士出身

盧洪春(1544年—1619年),字思仁,浙江金華府東陽縣民籍,祖籍順天府涿州。明朝政治人物。萬曆中官禮部主事,因上疏諫神宗不上早朝被廷杖

生平

萬曆元年(1573年)癸酉科順天府鄉試第一百二十二名。萬曆五年(1577年),登三甲第一百三十七名進士[1][2][3]。授旌德縣知縣,擢禮部祠祭司主事[4]。萬曆十四年(1586年)十月,神宗因病連日免朝,且未親祭太廟,盧洪春上疏諫言,言辭激烈,且質疑神宗病因。神宗大怒,下令廷杖六十[5]。盧洪春回鄉家居,多年後卒。光宗嗣位,贈太僕寺少卿。《明史》有傳[6]

家族

曾祖父盧聯;祖父盧堯謨,贈奉直大夫兵部員外郎;父親盧仲佃,曾任按察司按察使。母胡氏(封宜人)[7]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4.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868:盧洪春,字思仁,東陽人。萬曆五年進士,授旌德知縣,擢禮部祠祭主事。神宗久不視朝,洪春上疏極諫,帝怒,廷杖六十,廢於家卒。光宗嗣位,贈太僕少卿。
  5. ^ 《明神宗实录》:庙享崇重,朕每次亲行。偶因动火失调,恐不成礼,故遣官暂代。且念肤躬为祖宗委托,圣母属倚。若有疾不慎,或贻后忧,是孝还是不孝?卢洪春这厮肆言沽名,诬上惑众,好生悖逆狂妄,着锦衣卫拿在御前,着实打六十棍,革了职,为民当差。永不叙用。
  6. ^ 《明史·234卷》6091-6092:盧洪春,字思仁,東陽人。父仲佃,廣西布政使。洪春舉萬曆五年進士,授旌德知縣,擢禮部祠祭主事。十四年十月,帝久不視朝,洪春上疏曰:「陛下自九月望後連日免朝,前日又詔頭眩體虛,暫罷朝講。時享太廟,遣官恭代,且云『非敢偷逸,恐弗成禮』。臣愚捧讀,驚惶欲涕。夫禮莫重於祭,而疾莫甚於虛。陛下春秋鼎盛,諸症皆非所宜有。不宜有而有之,上傷聖母之心,下駭臣民之聽,而又因以廢祖宗大典,臣不知陛下何以自安也。抑臣所聞更有異者。先二十六日傳旨免朝,即聞人言籍籍。謂陛下試馬傷額,故引疾自諱。果如人言,則以一時馳騁之樂,而昧周身之防,其為患猶淺。倘如聖諭,則以目前袵席之娛,而忘保身之術,其為患更深。若乃為聖德之累,則均焉而已。且陛下毋謂身居九重,外廷莫知。天子起居,豈有寂然無聞於人者。然莫敢直言以導陛下,是將順之意多,而愛敬之心薄也。陛下平日遇頌諛必多喜,遇諫諍必多怒,一涉宮闈,嚴譴立至,孰肯觸諱,以蹈不測之禍哉。羣臣如是,非主上福也。願陛下以宗社為重,毋務矯託以滋疑。力制此心,慎加防檢。勿以深宮燕閒有所恣縱,勿以左右近習有所假借,飭躬踐行,明示天下以章律度,則天下萬世將慕義無窮。較夫挾數用術,文過飾非,幾以聾瞽天下之耳目者,相去何如哉。」疏入,帝震怒。傳諭內閣百餘言,極明謹疾遣官之故。以洪春悖妄,命擬旨治罪。閣臣擬奪官,仍論救。帝不從,廷杖六十,斥為民。諸給事中申救,忤旨,切讓。諸御史疏繼之,帝怒,奪俸有差。洪春遂廢於家,久之卒。光宗嗣位,贈太僕少卿。
  7.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五年丁丑科登科錄》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三十四》,出自《明史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