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逮捕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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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逮捕術』中華民國內政部警政署於2004年為改善警察戰技,特研議一套針對警察應勤需要、簡單,易學又實用的警用武術。經多次的研討與改良,並在各單位逐次推廣,是目前台灣警察單位第一線員警的基礎訓練之一。

創立緣由

員警出勤時,常常有歹徒或情緒失控的民眾拒捕或襲擊,這種狀況都是近身、突發且危急;若員警處理不當,造成民眾或歹徒過度的傷害,則有失人民保母的形象,並造成輿論的撻伐。但如果員警武力不足以掌控情勢,則有時造成員警傷亡,更不能符合國家、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期望。

傳統警用武術中的柔道跆拳道在逮捕嫌疑犯時,不是殺傷力太過,就是無法完全地擒住對手,以致於造成員警受傷或武力使用過當。

『綜合逮捕術』就是一套員警遇襲時「如何自保並在不傷害對手的情況下制伏歹徒並加以逮捕」的實用戰技。

特色

這套武術在注重自身的安全,及避免造成對手過度傷害的前提下,以實用為主。力求簡單、易學、實用。故在蒐集招式來源時不分門派、沒有嚴格規則。可結合各國武術的摔、打、踢、拿,以及警棍、刀、手銬的應用,是以謂之『綜合』;最後以控制局面,逮捕對手為結束,是以謂之『逮捕術』。

這套武術的另一特點是:在攻防之間採用中庸的「閃打同時」之手法,既不主動攻擊對方,也不消極的閃躲其攻擊。而是在對手出手攻擊的同時,閃身切入其死角,化開對手的攻擊之同時,也還擊對手,使其一時失神,喪失還擊能力,並分散其注意力,俾能順利施展隨後之逮捕技法。

資料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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