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昂
胡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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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广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直隸保定府定興縣 |
字號 | 字文謙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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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昂(?—?),字文謙,北直隸保定府定興縣人,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成化十三年(1477年)丁酉科順天府鄉試第十五名舉人。成化十七年(1481年)中式辛丑科會試第二百五十五名,三甲第四十三名進士[1][2]。历官刑部郎中。正德初,出任襄阳府知府,五年八月升湖广按察司副使,六年八月被御史张琏弹劾其贪污,被勒令冠帶閑住。
家族
曾祖胡林;父胡𤣲,百戶。母李氏[3]。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4–256.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十七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