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廷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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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廷琥

范廷琥越南语Phạm Đình Hổ范廷琥;1768年—1832年),字秉直,號松年,又號珠峰,別號東野樵,號昭琥先生,越南阮朝官員,詩人,文學家。

生平

范廷琥是海陽省平江府唐安縣人。父親范廷玾是黎朝景興年間舉人,仕至太僕寺卿。范廷琥年少好學,但屢試不第,於是更加用功讀書,對書中典故十分稔熟。在家期間,與女詩人胡春香多有來往,胡春香現存詩集中,有多首答和范廷琥之作。

明命二年(1821年),明命帝北上河內,接受清朝冊封時,聽說范廷琥之名,在行在召見范廷琥。范廷琥奏對合明命帝之意,明命帝下令按照六部行走之職給予范廷琥俸祿。范廷琥上表進獻《黎朝會典》二卷和《邦交典例》一卷和《景興辛巳冊封使館書柬諸集》。後明命帝召范廷琥進行擔任翰林院行走,范廷琥上疏乞回。明命七年(1826年),明命帝再召范廷琥進京,授予翰林院編修一職,不久晉升承旨。范廷琥上進《安南志》和《烏州近錄》各一冊,獲得明命帝稱賞,並任命其為國子監祭酒。明命八年(1827年),范廷琥因病告假回鄉,後因遲歸而被解除國子監祭酒一職,重新擔任承旨。後來,又擔任翰林院侍講學士[1]

明命十三年(1832年)閏九月,范廷琥因病告假,不久因病去世。[註 1]

著作

范廷琥一生著作頗豐。著有《日用常谈》、《義經測蠡》、《雨中隨筆》、《桑滄偶錄》、《易膚叢說》、《東野學言詩集》、《蠡測問答》、《行在面對記》、《松竹蓮梅四友》、《珠峰雜草》、《乾坤一覽》、《參考雜記》、《群書參考》、《備考》、《曹大家女戒》。

子女

注釋

  1. ^ 范廷琥的去世時間,潘叔直國史遺編》和《大南實錄》正編第二紀均作明命十三年(1832年)閏九月,《大南正編列傳二集》作明命二十年(1839年),應為十三年之誤。[2]

參考文獻

  1. ^ 《大南實錄》正編列傳二集 卷二十五 范廷琥傳
  2. ^ 《越南漢文小說集成》第12冊·<桑滄偶錄>提要,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4頁。

參考文獻

  • 大南實錄》正編列傳二集 卷二十五 范廷琥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