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鏞 (弘治進士)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范鏞

大明都察院都御史巡撫雲南
籍貫 直隸松江府華亭縣
字號 字鳴遠
諡號 恭惠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出身
  • 弘治六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范鏞(?—?),字鳴遠直隸華亭縣(今上海市松江區)人,陝西鞏昌衛(今屬甘肅)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陝西鄉試第五名。弘治六年(1493年)癸丑科進士。初授湖广道监察御史。升浙江按察司佥事,萧山知县邹鲁因私忿陷害当地御史何敬,范镛经过察访,掌握实情,判定邹鲁抵死。升四川按察副使、备兵建昌,擢浙江参政按察使。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任内铲奸除弊,得罪权阉刘瑾,贬湖广布政司参议,次年卒[1]。世宗请恤平反,赐祭葬,追諡恭惠。

家族

曾祖父范勝;祖父范文真,遇例冠帶;父范浦。母沈氏[2]

参考文献

  1. ^ 《明史·卷198·王瓊傳》:又陷雲南巡撫范鏞 、甘肅巡撫李昆、副使陳九疇於獄,中外多畏瓊。
  2.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六年癸丑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