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繼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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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繼周

大明郧阳府知府
籍貫 江西廣信府玉山縣
出生 癸未七月初七日
配偶 娶王氏(贈孺人),继娶程氏(封孺人)
親屬 曾祖董佐,祖董汝貞,父董應宸,母顧氏(贈孺人)
出身
  • 萬曆三十一年癸卯科舉人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進士

董繼周(1583年—?年),字茂文,號八際江西廣信府玉山縣人,民籍。

生平

癸未七月初七日生,行十二,治《書經》,由學生中式癸卯江西鄉試第五十四名舉人,年二十七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會試三十五名,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五名進士。都察院觀政,三十九年授廣東海豐縣知縣,四十四年升南京刑部主事,四十五年養病[1]。居南部十載,遷鄖陽知府。秩滿解組還家。有《八際山房詩文集》、《金魚社藁》行世。

家族

曾祖董佐,乡饮壽官;祖董汝貞,大使;父董應宸,贈文林郎知縣;母顧氏(贈孺人)。永感下。弟繼玄(庠生);繼珂;繼迎;繼海(庠生)。子思王(庠生);春王(庠生)。

参考资料

  1.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