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祜
蔡天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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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兵部右侍郎 | |
籍貫 | 河南開封府睢州軍籍 |
字號 | 字成之,號石崗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嘉靖十年(1531年) |
親屬 | 父 蔡晟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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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祜(?年—1531年),字成之,號石崗,河南開封府睢州(今河南睢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五名進士[1][2]。改翰林院庶吉士,授吏科给事中。任福建按察司佥事。协剿江西。转山东左参议,晋副使,分巡遼陽。值荒年,賑災救活上萬人。造濱海圩田数万顷,人稱“蔡公田”。转陕西参政,升山西按察使。
嘉靖三年(1524年),大同兵變,巡撫張文錦遇害。世宗下詔寬恕作亂,改宣府巡撫、都御史李鐸擔任大同巡撫。李鐸因母憂不至,於是以蔡天祜任右僉都御史,巡撫大同。其在任期間平定民心,控制局面。進副都御史,加兵部右侍郎,不久召回部屬。因御史李宗樞彈劾,其因病辭職。兩年後召用,未任去世[3]。
家族
曾祖父蔡青;祖父蔡敬,贈□;父蔡晟,成化進士,曾任知府;嫡母胡氏(封宜人);生母劉氏[4]。
佚事
《池北偶谈》載蔡天祜助鬼之故事。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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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史·卷二百》:蔡天祜,字成之,睢州人。父晟,濟南知府,以廉惠聞。天祜登弘治十八年進士,改庶起士,授吏科給事中,出為福建僉事。曆山東副使,分巡遼陽。歲歉,活饑民萬余。辟濱海圩田數萬頃,民名之曰「蔡公田」。累遷山西按察使。
嘉靖三年,大同兵亂,巡撫張文錦遇害。詔曲赦亂卒,改巡撫宣府都御史李鐸撫之。鐸以母憂不至,乃擢天祜右僉都御史,巡撫大同。天祜從數騎馳入城,諭軍士獻首惡,眾心稍定。會尚書金獻民、總兵官杭雄出師甘肅,道大同,亂卒疑見討,復鼓噪。天祜懼,急請再赦。兵部言「元惡不除無以警後」。請特遣大臣總督宣、大軍務,以制其變。乃命戶部侍郎胡瓚偕都督魯綱統京軍三千人以往。瓚等未發而進士李枝齎餉銀至。亂卒曰:「此承密詔盡殺大同人,為軍犒也。」夜中火起,圍枝館,出牒示之乃解。尋復殺知縣王文昌,圍代王府,脅王奏乞赦。王急攜二郡王走宣府。巡按御史王官言:「亂卒方囂,大兵壓境,是趣之叛也。請亟止禁軍,容臣密圖。」乃命瓚駐兵宣府。頃之,天祜奏總兵官桂勇已捕五十四人,請止京軍勿遣。帝責以阻撓,令必獲首惡郭鑒等。既而瓚次陽和,勇、天祜令千戶苗登擒斬鑒等十一人,函首送瓚,請班師。
甫二日,鑒父郭疤子復糾徐氈兒等夜殺勇家人,又毀苗登家。瓚言非盡殲不可。帝乃切讓天祜,召勇還京,以故總兵硃振代之,敕瓚仍駐宣府。居無何,天祜捕戮徐氈兒等,瓚等遂班師。明年正月,侍郎李昆、孟春,總兵官馬永交章言疤子潛逃塞外,必為後患。帝將遣使勘,會瓚還京言逃卒無足患,帝乃罷勘官勿遣。疤子復潛入城,焚振第。明旦,天祜閉城大索。獲疤子及其黨三十四人,悉斬以徇。盡宥脅從,人心乃大定。事聞,賚銀幣。已,進副都御史,巡撫如故。
尋就進兵部右侍郎。久之,召還部。天祜以籓祿久缺,又歲當繕邊垣,用便宜增淮鹽引價,每引萬加銀五千,被訐。帝宥之。至是,御史李宗樞復追論前事,天祜因引疾去。居二年,奉詔起用。未至京,得疾告歸,卒。年九十五。
天祜有才智。兵變時。左右皆賊耳目,幕府動靜悉知之。天祜廣招星卜藝士往來軍中,因具得其情,卒賴以成功。在鎮七年,威德大著,父老為立安輯祠。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