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三联制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行政三联制中国抗日战争期间出現的一個行政學名詞。抗战期间,为了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能,中華民國国民政府采取了一些改进措施,其中之一即为“推行行政三联制”。

歷史

1940年(民國29年)12月1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介石)在行都重慶市集合各級幹部講話,提示行政三聯制大綱:「行政三聯制,即是『計畫、執行、考核』三聯制。這三個部分,在意義上是有其相互之關係的。尤其是三者聯繫上整個的作用,極其重要,萬不能絲毫忽略的。」蒋介石並舉造房子為例,略述其必須經過「設計繪圖、勘測施工、監督驗收」三個程序[1]。本次講話內容整理成蒋介石於同月發表的文章〈行政的原理〉[2]

为提高行政效率,国防最高委员会根据蒋介石的指示,从1940年开始推行行政三联制,即按照行政运行的顺序,把一切工作过程分为“設計、执行、考核”三个阶段。每项工作在实施之前,必须有实施计划及经费预算;执行中,必须按计划逐步实施;实施结果必须经过严格考核;而国防最高委员会是将三者统一和联系起来的最高指挥机关。这就是行政三联制的基本框架。按照这一框架,国防最高委员会增设中央设计局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于是形成了这样的系统:中央设计局管设计,党政军原有机关管执行,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管考核。中央设计局制定的各项方案由国防最高委员会批准,交党政军有关部门执行;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的考核结果,同样呈国防最高委员会核办。国防最高委员会利用中央设计局和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一方面严格控制各级政府的施政计划及预算,另一方面严密监督其计划的执行。

1943年(民國32年)5月27日,蒋介石在国防最高委员会行政三聯制檢討會議提示:「行政三聯制的精神,在一個『聯』字。設計、執行、考核三部分,不是三個分立的部門,而是整個過程中三個階段,也是行政體制中的三個方面。……行政三聯制是國家基本制度之一種,應該在抗戰期中完成其制度;然後在戰事結束之後,我們纔有推行新建設的機構。」[1][3]

1952年(民國41年),行政院頒布《推行行政三聯制要點》,展開行政改革。1958年(民國47年)3月10日,中華民國總統府成立「總統府臨時行政改革委員會」,王雲五擔任主任委員。1966年(民國55年),行政院成立「行政改革研究會」[4],由政務委員陳雪屏擔任召集人,依據行政三聯制原理,「研究發展、行政規畫、管制考核」來推動行政革新。1969年3月,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成立。

1971年(民國60年)4月27日,時任中華民國總統蒋介石主持行政院業務檢討會議,提示:「現代行政業務,已成為行政的科學。所以一切行政工作,都要運用科學的辦事精神和方法,也就是要用企業的服務精神和軍事的管理方法,達到行政效率的不斷提高。」[1][5]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侯暢,〈行政三聯制〉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華百科全書》1983年典藏版。
  2. ^ 吳定張潤書陳德禹編著,《行政學》(上、下),國立空中大學1989年9月初版,第474至476頁。
  3. ^ 蔣中正. 行政三聯制成立之用意與推行經過 ——中華民國三十二年五月二十七日對行政三聯制檢討會議開幕講——. 總統蔣公思想言論總集 (中正文教基金會). 2014-08-29 [2021-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13). 
  4. ^ 行政院組織改造檔案展 解嚴之前的行政院>> 行政改革研究會-行政機關檢討改進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5. ^ 蔣中正. 對行政院業務檢討會議之指示 ——中華民國六十年四月二十七日——. 總統蔣公思想言論總集 (中正文教基金會). 2014-09-03 [2021-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