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文举
裴文举(?—578年),一名举[1],字道裕,河东郡闻喜县(今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人,出自河东裴氏的中眷裴第二房,西魏、北周官员。
生平
裴文举的祖父裴秀业是北魏中散大夫、天水郡太守,死后被赠予平州刺史,父亲裴邃是西魏安东将军、银青光禄大夫、正平郡太守、澄城县子,死后被赠予定州刺史[2][3]。
裴文举从小忠实谨慎,学习经书史籍,大统十年(544年)以奉朝请为起家官,升任丞相府墨曹参军。当时宇文泰各个儿子都年幼,广泛挑选宾友。裴文举被选中与宇文泰的儿子们相处,受到钦佩敬重,未曾嬉戏。裴文举升任威烈将军、著作郎、中外府参军事。魏恭帝二年(555年),裴文举被赐姓贺兰氏。周孝闵帝宇文觉登基,裴文举承袭了澄城县子的爵位[4][5]。
齐公宇文宪刚建立幕府时,任命裴文举为司录。周明帝宇文毓初年,裴文举屡次升任帅都督、宁远将军、大都督。等到宇文宪镇守剑南,又以裴文举为益州总管府中郎。武成二年(560年),裴文举加使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蜀地富饶,经商贩卖获利百倍。有人劝说裴文举以此获利,裴文举回答说:“贵重的利益,没有超过立身的。身安则道隆,不是经商可以比的。之所以不经商,并不是讨厌钱财。”宇文宪怜惜裴文举的贫困,多次给予资助。裴文举经常谦虚,推辞的多接受的少[6][7]。
保定三年(563年),裴文举升任绛州刺史。裴文举的父亲裴邃前往正平郡上任时,坚持廉洁自律,每次春日出行巡查民俗,也就是一辆车而已。裴文举此时到绛州任职,还是遵循父亲的法度。百姓赞美裴文举,受到教化。总管韦孝宽对裴文举特别敬重,每次与裴文举交谈总是不自觉的向前移动。天和初年,裴文举进号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很快担任韦孝宽柱国府司马。天和六年(571年),裴文举入朝担任司宪中大夫,进爵为公,食邑总计一千户,很快转任军司马。建德元年(572年)三月,周武帝宇文邕开始亲政,他打算整顿政治,统一刑令,即便牵涉到宗室,也不加以宽容。宇文宪原来被宇文护所重用,从天和年间以后威势渐大。齐公宇文宪虽然名义上升为冢宰,实际上被夺实权。裴文举是宇文宪的侍读,周武帝经常驾临内殿,接见裴文举。周武帝对他说:“晋公宇文护反叛的迹象,朝野均知,我之所以含泪将他处死,是为了安定国家,有利百姓。从前北魏末年动乱,太祖皇帝辅佐元氏;北周上承天命,晋公才执掌大权。积久而成的习惯,变成了常规,就认为政令应当这样。难道有三十岁的天子还要被人制约吗?况且近代以来,还有一种弊病,曾经暂为部属的人,就礼敬上级犹如君王。这是扰乱社会的权宜之法,不是治理国家的办法。《诗经》说:‘日夜不敢懈怠,用来服侍一人。’一人,只能是天子。你虽然陪侍齐公,但不能形同君臣。再说太祖有十个儿子,难道都能当天子?你应当用做人的正道来规劝齐公,使我们君臣和睦,骨肉融洽,不要让我们兄弟之间互相猜疑。”裴文举拜谢而出,把这番话全部告诉了宇文宪,宇文宪指着自己的心口抚摸着小桌子说:“我平素的心意,您难道不知道吗!只是应该尽忠竭节罢了,我还有什么好说的。”[8][9][10]建德二年(573年),裴文举又增加食邑七百户[11][12]。
裴文举少年丧父,哥哥又在崤山以东,只有弟弟裴玑幼年一起生活学习,感情很深。裴玑很早去世,裴文举抚养他的子女,比对待自己的子女还要好,当时的人称赞他。当初,裴文举的叔叔裴季和担任曲沃县县令,在闻喜川去世,而叔母韦氏在正平县去世。当时东西政权对立,韦氏坟墓在北齐境内。等到裴文举在本州任职,多次悬赏募求。北齐人为裴文举孝义行为所感动,暗中合伙将韦氏的棺木送回北周,最终与裴季和合葬[13][14]。
建德六年(577年),裴文举出任南青州刺史,宣政元年(578年),在任内去世。儿子裴胄继承爵位,官至大都督,早年去世[15][16]。
家庭
兄弟
- 裴玑,北周骠骑将军、左光禄大夫、帅都督、闻喜县县令
夫人
- 郑氏,封郡君[1]
儿子
- 裴胄,北周大都督、澄城县公
- 裴休义,第三子,郑氏所生,早亡[1]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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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 ^ 1.0 1.1 1.2 《山西运城出土几盒裴氏墓志》, 《文物世界》 (04期), 2006年, (04期): 24–30 [2020-0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2)
- ^ 《周书·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八》:裴文举字道裕,河东闻喜人也。祖秀业,魏中散大夫、天水郡守,赠平州刺史。
- ^ 《北史·卷三十八·列传第二十六》:裴文举字道裕,河东闻喜人也。祖秀业,魏天水郡守,赠平州刺史。父邃,性方严,为州里所推挹。大统三年,东魏来寇,邃乃纠合乡人,分据险要以自固。及李弼略地东境,邃为之乡导,多所降下。周文帝嘉之,特赏衣物,封澄城县子。卒于正平郡守,赠仪同三司、定州刺史。
- ^ 《周书·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八》:文举少忠谨,涉猎经史。大统十年,起家奉朝请,迁丞相府墨曹参军。时太祖诸子年幼,盛简宾友。文举以选与诸公子游,雅相钦敬,未尝戏狎。迁威烈将军、著作郎、中外府参军事。魏恭帝二年,赐姓贺兰氏。孝闵帝践阼,袭爵澄城县子。
- ^ 《北史·卷三十八·列传第二十六》:文举少忠谨,涉猎经史。大统十年,起家奉朝请。时周文帝诸子年幼,盛简宾友,文举以选与诸公子游,雅相钦敬,未尝戏狎。迁著作郎、中外府参军。恭帝二年,赐姓贺兰氏。周孝闵帝践阼,袭爵澄城县子。
- ^ 《周书·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八》:齐公宪初开幕府,以文举为司录。世宗初,累迁帅都督、宁远将军、大都督。及宪出镇剑南,复以文举为益州总管府中郎。武成二年,就加使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蜀土沃饶,商贩百倍。或有劝文举以利者,文举答之曰:“利之为贵,莫若安身。身安则道隆,非货之谓。是以不为,非恶财也。”宪矜其贫窭,每欲资给之。文举恒自谦逊,辞多受少。
- ^ 《北史·卷三十八·列传第二十六》:齐公宪初开幕府,以文举为司录,及宪出镇剑南,复以文举为总管府中郎。武成二年,就加使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蜀土沃饶,商贩百倍,或有劝文举以利者,文举答之曰:“利之为贵,莫若安身,身安则道隆,非货之谓,是以不为,非恶财也。”宪矜其贫窭,每欲资给之,文举恒自谦逊,辞多受少。
- ^ 《周书·卷十二·列传第四》:开府裴文举,宪之侍读,高祖常御内殿,引见之。谓曰:“晋公不臣之迹,朝野所知,朕所以泣而诛者,安国家,利百姓耳。昔魏末不纲,太祖匡辅元氏;有周受命,晋公复执威权。积习生常,便谓法应须尔。岂有三十岁天子而可为人所制乎。且近代以来,又有一弊,暂经隶属,便即礼若君臣。此乃乱代之权宜,非经国之治术。诗云:‘夙夜匪解,以事一人。’一人者,止据天子耳。虽陪侍齐公,不得即同臣主。且太祖十儿,宁可悉为天子。卿宜规以正道,劝以义方,辑睦我君臣,协和我骨肉。无令兄弟,自致嫌疑。”文举拜谢而出,归以白宪。宪指心抚几曰:“吾之夙心,公宁不悉,但当尽忠竭节耳,知复何言。”
- ^ 《北史·卷五十八·列传第四十六》:及晋公护诛,武帝召宪入,免冠拜谢。帝谓曰:“汝亲则同气,休戚共之,事不相涉,何烦致谢?”乃诏宪往护第,收兵符及诸簿籍等。寻以宪为大冢宰。时帝既诛宰臣,亲览朝政,方欲齐之以刑,爰及亲亲,亦为刻薄。宪既为护所任,自天和后,威势渐隆。护欲有所陈,多令宪奏。其间或有可不,宪虑主相嫌隙,每曲而畅之。帝亦悉其此心,故得无患。然犹以威名过重,终不能平,虽迁授冢宰,实夺其权也。开府裴文举,宪之侍读,帝尝御内殿引见,谓曰:“昔魏末不纲,太祖匡辅元氏;有周受命,晋公复执威权。积习生常,便谓法应须尔。岂有三十岁天子可为人所制乎?且近代以来,又有一弊,暂经隶属,便即礼若君臣,此乃乱时权宜,非经国之术。尔虽陪侍齐公,不得即同臣主。且太祖十儿,宁可悉为天子?卿宜规以正道,无令兄弟自致嫌疑。”文举再拜而出,归以白宪。宪指心抚几曰:“吾心公宁不悉?但当尽忠竭节耳,知复何言!”
- ^ 《资治通鉴·第一百七十一卷》:时帝始亲览朝政,颇事威刑,虽骨肉无所宽借。齐公宪虽迁冢宰,实夺之权。又谓宪侍读裴文举曰:“昔魏末不纲,太祖辅政;及周室受命,晋公复执大权;积习生常,愚者谓法应如是。岂有年三十天子而可为人所制乎!《诗》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一人,谓天子耳。卿虽陪侍齐公,不得遽同为臣,欲死于所事。宜辅以正道,劝以义方,辑睦我君臣,协和我兄弟,勿令自致嫌疑。“文举咸以白宪,宪指心抚几曰:“吾之夙心,公宁不知!但当尽忠竭节耳,知复何言。”
- ^ 《周书·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八》:保定三年,迁绛州刺史。邃之往正平也,以廉约自守,每行春省俗,单车而已。及文举临州,一遵其法。百姓美而化之。总管韦孝宽特相钦重,每与谈论,不觉膝前于席。天和初,进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寻为孝宽柱国府司马。六年,入为司宪中大夫,进爵为公,增邑通前一千户。俄转军司马。建德二年,又增邑七百户。
- ^ 《北史·卷三十八·列传第二十六》:保定三年,迁绛州刺史。邃之任正平也,以廉约自守,每行春省俗,单车而已。及文举临州,一遵其法,百姓美而化之。总管韦孝宽特相钦重,每与谈论,不觉膝前于席。天和初,进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寻为孝宽柱国府司马。六年,入为司宪中大夫,进爵为伯,转军司马。
- ^ 《周书·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八》:文举少丧父,其兄又在山东,唯与弟玑幼相训养,友爱甚笃。玑又早亡,文举抚视遗孤,逾于己子。时人以此称之。初,文举叔父季和为曲沃令,卒于闻喜川,而叔母韦氏卒于正平县。属东西分隔,韦氏坟垄在齐境。及文举在本州,每加赏募。齐人感其孝义,潜相要结,以韦氏柩西归,竟得合葬。
- ^ 《北史·卷三十八·列传第二十六》:文举少丧父,其兄又在山东,唯与弟玑幼相训养,友爱甚笃。玑又早亡,文举抚视遗孤,逾于己子,时人以此称之。初,文举叔父季和为曲沃令,终于闻喜川,而叔母韦氏卒于正平县,属东西分隔,韦氏坟陇,遂在齐境。及文举在本州,每加赏募。齐人感其孝义,潜相要结,以韦柩西归,竟得合葬。六年,除南青州刺史。宣政元年,卒于位。
- ^ 《周书·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八》:六年,除南青州刺史。宣政元年,卒于位。子胄嗣。官至大都督,早卒。
- ^ 《北史·卷三十八·列传第二十六》:子胄嗣,位至大都督。子神,安邑通守。有子知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