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論
許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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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总督蓟辽兵部尚书 | |
籍貫 | 河南河南府陝州靈寶縣 |
字號 | 字廷議,號默齋 |
諡號 | 恭襄 |
出生 | 弘治八年(1495年) |
逝世 |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闰十月 |
墓葬 | 墓在靈宝县城东南 |
親屬 | (子)許倓(衡州府知府)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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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論(1495年—1566年),字廷議,號默齋,河南河南府陝州靈寶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許進第八子[1]。許誥、許讚之弟。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河南鄉試第四名舉人,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進士,授順德府推官,入為兵部主事,改禮部祠祭司主事。許論喜談軍事,由於從小跟從父親在邊境,盡知厄塞險易,特著《九邊圖論》上呈。世宗大喜,頒給邊臣議行,許論自此有知兵之名。之後,許論累遷南京大理寺丞,當時朝廷推舉順天巡撫,論名列第二。世宗道:「是上《九邊圖論》者」,即拜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命其上任。錄功,進右副都御史,因病免職。俺答汗進犯京畿,起為山西巡撫,進兵部右侍郎,總理京營戎政,以築京師外城之功,轉兵部左侍郎。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出任宣大總督,因功進右都御史、再進兵部尚書,蔭子錦衣衛世襲千戶。隨後率部擊退蒙古進犯,加太子太保[2]。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兵部尚書楊博因父喪去職,許論代任。時值嚴嵩父子當朝,將士均因賄賂兩人以求晋升。丁汝夔、王邦瑞、趙錦、聶豹等人均不得善去。許論因年老,尋求自保,將帥升遷事宜,均聽嚴世蕃指揮,名望因此受損。俺答汗之子辛愛因憤恨總督楊順納其逃妾,率眾包圍大同右衛城。世宗聽聞,深為擔憂,密問嚴嵩。給事中吳時來劾楊順,又稱許論昏聵失職,致使邊疆出警。世宗因此削去許論官籍,嚴嵩試圖勸解,亦不能救[3]。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許論重獲起用,任薊遼總督,擊退把都兒等進犯。之後奏請增加兵餉,給事中鄭茂批評許論請求過多,申請調查其侵冒之弊,世宗命許論回籍待命。給事中鄧棟往核,果然發現虛報,許論因此被奪官閑住[4],不久去世[5]。隆慶初年(1567年)恢復官職,謚恭襄[6]。
家族
其先陕西同州人,有许威仕元朝为欒州刺史,統軍過靈寶,于是定居。曾祖许实。祖许聚,任教谕。父许进,官吏部尚書,謚襄毅。兄許詔、許誥、許讚、許記、許詩、許詞、許誌。
子许倓,字静夫,號西峪,嘉靖乙酉年(1525年)五月二日生,历任右軍都督府都事、中軍都督府经历、宗人府经历、顺天府治中。万历五年(1577年)丁母忧,服阕,復除原官。九年升户部山东司员外郎,冬天升湖广司郎中,十二年升衡州府知府,十四年入觐,中道归省,入京以听调去职归乡。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六月廿二日卒于家,享年七十七。二子:许茂橓、许茂杞。孫许浩然、许廓然。
註釋
- ^ 《河南通志》:许论字廷义,灵宝人,进第八子。嘉靖丙戌进士,累官兵部尚书总督蓟辽,常进九边图,以不附严嵩,为赵文华、鄢懋卿等所排,嘉靖三十四年乞休归。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86):“論,字廷議,進少子也。嘉靖五年進士。授順德推官,入為兵部主事,改禮部。好談兵,幼從父歷邊境,盡知厄塞險易,因著《九邊圖論》上之。帝喜,頒邊臣議行,自是以知兵聞。累遷南京大理寺丞。會廷推順天巡撫,論名列第二。帝曰:「是上《九邊圖論》者」,即拜右僉都御史,任之。白通事以千余騎犯黃崖口,論督將士敗之。再犯大木谷,復為官軍所卻。錄功,進右副都御史。歲餘,以病免。俺答薄都城,起故官撫山西。錄防秋功,進兵部右侍郎,召理京營戎政。以築京師外城轉左。三十三年出督宣、大、山西軍務。奸人呂鶴初與邱富以左道惑眾。富叛降俺答,為之謀主。鶴遣其黨闌出塞外,引寇入犯,為偵卒所獲。論遣兵捕鶴,並誅其黨。以功進右都御史,再以功進兵部尚書,蔭子錦衣世千戶。翁萬達為總督,築大同邊墻六百裏,裏建一墩臺於墻內。後以兵少墻不能守,盡撤而守臺。論言:「兵既守臺,則寇攻墻不得用其力。及寇入墻,率震駭逃散。請改築於墻外,每三百步建一臺,俾矢石相及。去墻不得越三十步,高廣方四丈五尺,其顛損三之一,上置女墻、營舍,守以壯士十人。下築月城,穴門通出入。度工費不過九萬金,數月而足。」詔立從之。寇萬騎犯山西,論督軍遮破之朔州川。其犯宣府、龍門者,亦為將士所敗,先後俘斬五百三十有奇。加太子太保,蔭子如初。”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86):“三十五年,兵部尚書楊博以父喪去,召論代之。當是時,嚴嵩父子用事,將帥率以賄進。南北用兵,帝責中樞甚急。丁汝夔、王邦瑞、趙錦、聶豹,咸不得善去。論時已老,重自顧念。一切將帥黜陟,兵機進止,悉聽世蕃指揮,望由此損。俺答子辛愛憤總督楊順納其逃妾,擁眾圍大同右衛城數重,城中析屋而爨。帝聞,深以為憂,密問嵩。嵩意欲棄之而難於發言,則請降諭問本兵。論請復右衛軍馬,歲辦五十萬金,故為難詞,冀以動帝。帝顧亟措餉發兵,易置文武將吏,右衛圍亦尋解。給事中吳時來劾楊順,因言論雷同附和,日昏酣,置邊警度外。帝遂削論籍。嵩微為之解,亦不能救也。”
-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九十八》:嘉靖四十年六月,户科都给事中郑茂言各边钱粮虗糜之甚,奏讨之多莫有过于蓟镇者,近该摠督许论奏密云、昌平二镇年例饷金俱防春时用尽,防秋仍用三十二万有奇。臣查嘉靖三十六年边饷密云止八九万,今三十四万有奇;昌平镇止三五万今十四万有奇,何前后悬绝若是。夫春防小警为费若此,防秋何以加之,诸边效尤又何以应之。论在镇三年,一卒未练而粮饷独倍往昔,侵冒之弊诚不能无,宜专敕大臣风宪官赴边计议,较数岁之中酌为定规,庶边臣不敢妄求司计,得有所执。臣又闻太仓积贮不逾数月,宜广集众思,讲求经久可行之策。夫天下之财不在官则在民,今帑藏已竭,闾阎亦空,则财将安归。臣未暇远引,即如近日内官监太监荣现身后,遗金百万无所归属,为侪辈争夺,此不过侵盗公家者耳。夫以百万金委之群小,孰若籍而取之以助边饷,充内帑,较诸额外徵求不已多乎。至于侵盗边饷,法本至严,今展转因循十无一报,长奸废法,莫此为甚,以后俱当从实举行。户部议覆, 上是其言,令论回籍听勘。
-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五百六十四》:嘉靖四十五年闰十月,原任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许论卒。论河南灵宝人,前吏部尚书进之子,户部尚书誥、大学士讚之弟也。嘉靖丙戌进士,授顺德府推官,入为户部主事,累升都御史、巡抚蓟州,以疾归。家居久之,召起巡抚山西,以功升兵部右侍郎,寻召入协理京营戎政。复以原官总督宣大,晋右都御史,寻升兵部尚书,加太子太保,奉诏回部。久之,以事罢归。未几,复起为蓟辽保定总督,奏事忤旨夺职,卒于家。隆庆改元,始复官,赐祭葬。论博学强记,早年以才自负,欲有所建立,不屑于藉世门□化积阶级也。尝著九边图论,其□较虏情,综划戎计,凿凿名石画于时,名称籍甚。北虏庚戌犯畿内,起家受兵寄,出入中外十馀年,未尝任他职。然值严氏当国,边将多债帅且凭藉奥援,无可与戮力者。 上以边事责文臣,督抚官往往以失事陷极辟,论老目顾念重,又不能解去,乃委身严氏,贿遣狼籍,其典本兵,一听世蕃指挥,画诺而已,故其晚节殊为清议所不满云。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86):“三十八年復起故官,督薊、遼、保定軍務。把都兒犯薊西,論厚集精銳以待。至則為遊擊胡鎮所破。分掠沙兒嶺、燕子窩,又卻,乃遁去。事聞,厚賫銀幣。尋又奏密雲、昌平二鎮防秋,須餉銀三十余萬。給事中鄭茂言論奏請過多,請察其侵冒弊,詔論回籍聽勘。給事中鄧棟往核,具得虛冒狀,奪官閑住。未幾卒,年七十二。隆慶初,復官,謚恭襄。”
參考文獻
- 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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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應檟 |
明朝山西巡撫 1550年-1553年 |
繼任: 趙時春 |
前任: 侯鉞 |
明朝大同巡撫 1554年 |
繼任: 王忬 |
前任: 楊博 |
明朝兵部尚書 1556年-1558年 |
繼任: 楊博 |
前任: 楊博 |
明朝薊遼總督 1559年-1561年 |
繼任: 楊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