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盛瑞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賀盛瑞(1553年—1615年),字太徽,號鳳山河南衛輝府获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万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河南鄉試第四名舉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授工部屯田司主事,修明景陵,继修明献陵及永宁长公主坟,省帑金以万计。迁营缮司郎中,适有乾清、坤宁两宫之役,事体既钜,经费尤繁,营求请托,弊窦千端。盛瑞身任大工,遏巨璫,抗政府,全神筹画,比竣役,实省在库银九十三万两有奇。二十六年,出爲湖廣參議兼僉事,寻调陕西,俱未赴,竟以敛怨中己亥察典,谪知泰州,未任,丁父艱。服闋,补泽州。盛瑞离部后,内臣有手批缮郎帽核目者,郎怒曰:贺某在,汝輩敢尔?内臣笑曰:贺某不要钱,汝亦不要钱耶?其清介服人如此。泽多宗人为害,盛瑞至,接之以礼而威之以法,皆敛戢。俗尚奢,一切严禁之。祭十八岁殉夫烈妇郎氏,请于上,旌其庐。建文场于泽,请学使者按临之,泽士称便。其他减粮清讼,善政甚多。三十五年再谪长芦运司判官,四十一年稍迁刑部福建司主事,谢职归,尋卒。盛瑞孝友天成,厚姻族,好施与,居乡数十年,未尝与人有毫发争。而性率真,无委曲,故往往困踬云[1]。子贺仲轼

家族

祖贺春,父贺国清,以子貴封工部营缮司郎中。母王氏、继母崔氏,皆封安人。

参考资料

  1. ^ 《永城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