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如龍 (清朝官員)
馬如龍(1627年—1701年),字见五,陕西绥德州(今陕西绥德)人。清朝政治人物。举人出身。
马如龙是康熙十一年(1672年)举人,三藩之乱时,集乡勇抗击王辅臣部叛军。历任直隶滦州知州、杭州府知府、江西巡抚。善于破案理讼,清决疑案,平反冤狱。为杭州知府时,代民偿旗营债务。在巡抚江西时,听说淮、扬饥馑,率僚属捐米十万石赈济。整理积贮,严禁溺女。康熙四十年(1701年)卒。[1]
参考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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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宋荦 |
清朝江西巡抚 康熙三十一年 - 康熙四十年 1692年 - 1701年 |
繼任: 张志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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