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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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景(1608年—1681年),字似斗,直隸省保定府新安縣(今河北省安新縣),清朝政治人物,累官刑部尚書、工部尚書。
生平
順治二年(1645年)舉乙酉科順天府鄉試,順治三年(1646年)聯登丙戌科進士[1]。同年,授湖廣道試監察御史[2]、任宣大巡按御史[2]。后任大理寺右寺正[3]。順治十年,任通政使司左參議[3]。次年,任太常寺少卿[4]、右通政[5]。后升任太常寺卿[6]。順治十二年,任宗人府丞[6]、兵部右侍郎。順治六年,任刑部右侍郎,次年改刑部左侍郎。順治十七年,任戶部左侍郎總督倉場[7]。順治十八年,任工部尚書[6],同年改刑部尚書[8]。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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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楊義 |
工部漢尚書 順治十八年五月己巳-順治十八年七月癸亥 (1661年6月17日-1661年8月10日) |
繼任: 傅維鱗 |
前任: 杜立德 |
刑部漢尚書 順治十八年七月癸亥-康熙三年閏六月乙亥 (1661年8月10日-1664年8月6日) |
繼任: 王弘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