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玄同
魏玄同(617年—689年11月2日),字和初,唐代定州鼓城(今河北晋县)人。系出钜鹿魏氏西祖。
進士出身,任长安縣令。累轉司列大夫,因與上官儀文章屬和,被發配流放嶺外(廣東)。上元初大赦,才被召回。工部尚书劉審禮進荐他有才,拜岐州长史。累遷至吏部侍郎,再任地官尚书、检校纳言、同平章事。早年周兴做河阳县令時,高宗想提拔他,但有人說他非清流,最後不了了之。周兴不知情,一直在府中苦等,魏玄同便告訴他:“周明府可去矣。”周兴因此对魏玄同有怨恨。
魏玄同与裴炎友善,时人谓之“耐久朋”。周兴诬陷魏玄同曰:“太后老矣,不若奉嗣君为耐久。”永昌元年(689年)闰九月十五日,太后赐死于家,臨刑前负责监督的监刑御史房济告訴他:“丈人何不告密,冀得召见,可以自证!”玄同嘆說:“人杀鬼杀,亦复何殊,岂能作告密人邪!”從容就義。
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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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舊唐書》卷八十七《魏玄同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