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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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驥

大明南京吏部尚書
籍貫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紹興府蕭山縣
字號 字仲房
諡號 文靖
出生 洪武七年(1374年)
逝世 成化八年(1472年2月29日)
出身
  • 永樂三年乙酉科舉人
  • 永樂四年丙戌科會試副榜

魏驥(1374年—1472年),字仲房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紹興府蕭山縣(今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永樂三年(1405年)乙酉科舉人,永樂四年(1406年)會試中副榜,任松江府訓導。召修《永樂大典》。以師逵舉薦,還太常博士。

宣德初年,授吏部考功員外郎,歷南京太常寺少卿。正統三年(1438年),召試行在吏部左侍郎,逾年實授,巡撫蝗災所處。正統八年(1443年),改南京禮部尚書。以老請致仕。吏部尚書王直認為其未老,改為南京吏部侍郎。正統十四年,晋升南京吏部尚書。景泰元年(1450年)致仕[1]。成化八年(1472年)卒,享年九十八歲。謚文靖[2]

著作

传世著作有《南斋前后集》、《理学正义》、《南斋摘稿》、《松江志》、《水利事实》、《水利切要》等。

参考文献

  1. ^ 明史》(卷158):魏驥,字仲房,蕭山人。永樂中,以進士副榜授松江訓導。常夜分攜茗粥勞諸生。諸生感奮,多成就者。召修《永樂大典》。書成,還任。用師逵薦,還太常博士。帝謂曰:「劉履節為御史九年,高皇帝方授是官,不輕予人也。」宣德初,遷吏部考功員外郎,歷南京太常寺少卿。正統三年,召試行在吏部左侍郎,逾年實授。屢命巡視畿甸遺蝗,問民疾苦。八年改禮部,尋以老請致仕。吏部尚書王直言驥未衰,如念其老,宜令去繁就簡。乃改南京吏部。復以老辭,不允。十四年進尚書。英宗北狩,驥率諸司條上時務,多施行。景泰元年,年七十七,致仕。
  2. ^ 明史》(卷158):成化七年,御史梁昉言:「臣先任蕭山,見致仕尚書臣魏驥裏居,與裏人稠處,教子孫孝弟力田,增堤浚湖,捍禦災患。所行動應禮法,倡理學,勖後進。雖在林野,有補治化。驥生平學行醇篤,心術正大。諳世事,瞭國體。致仕二十余年,年九十八歲,四方仰德,有如卿雲。百年化育,滋此人瑞。臣讀前史,有以歸老賜祿畢其身者,有尊養三老五更者,有安車蒲輪召者,有賜幾仗者,上齒德也。驥齒德有余,爵在上卿,可稱達尊。乞下所司,酌前代故事施行。」帝覽奏嘉嘆。遣行人存問,賜羊酒,命有司月給米三石。使命未至而驥卒。賜祭葬如禮,謚文靖。其子完以驥遺言詣闕辭葬,乞以其金振饑民。帝憮然曰:「驥臨終遺命,猶恐勞民,可謂純臣矣。」許之。蕭山民德驥不已,詣闕請祀於德惠祠,以配楊時。制曰「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