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龙慕韩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龙慕韩
本名龙慕韩
别名龙汉臣
出生1898年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
逝世1938年6月17日1938-06-17[1]
武汉[1]
效命中華民國 中华民国
军种 国民革命军
军衔陆军中将
部队第71军第88师
统率第13军第89师旅长、副师长,第71军第88师师长
参与战争抗日战争

龙慕韩(1898年—1938年6月17日),字汉臣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人氏,中华民国陆军中将。兰封会战中因弃守兰封,经军事法庭审判,被判处死刑,在武汉被处决,成为抗战中第一个被处决的中央军将领。[1]

经历

  • 1924年考入黄埔军校第一期。在学期间任第一队第六分队长。
  • 1925年任国民革命军第1师第3团特务连连长。[2]
  • 1928年任中央军校训练部教官。[2]
  • 1935年任第13军第89师267旅旅长。[2]
  • 1937年抗战爆发时任第13军第89师副师长。参加南口战役[2]
  • 1938年初任第71军第88师师长。参加兰封会战。因弃守兰封,龙慕韩于6月17日被处决。

参考资料

  1. ^ 1.0 1.1 1.2 杨玉文. 兰封失守与龙慕韩之死. 纵横. 2002, (第10期): 43、46. 
  2. ^ 2.0 2.1 2.2 2.3 杨玉文. 兰封失守与龙慕韩之死. 纵横. 2002, (第10期): 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