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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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
龙江河道
日期2012年1月至2月
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河池市

2012年1月至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江发生镉污染龙江柳州市柳城县内汇入柳江,柳江为柳州市饮用水主要来源。重金属,长期接触损害功能。1月15日,河池市环保局检测发现龙江拉郎水电站水质镉含量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约80倍。龙江镉污染对下游人口达370余万的柳州市饮水安全造成了威胁,期间出现关于停水等谣言,造成柳州市民抢购瓶装饮用水。镉污染源主要来源于河池市鸿泉立德粉材料厂和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厂利用溶洞排放废液。污染发生后主要使用的污染处理技术为“弱碱性化学沉淀应急除镉技术”,及时用氢氧化钠石灰,以及聚合氯化铝,絮凝沉降镉离子。2月23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解除。事件期间,柳州市自来水水质均符合国际标准。事后,有11名企业责任人因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3年不等,3名政府责任人分别因环境监管失职罪和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此次镉污染事件中河池市环保局共投入事故应急经费人民币2450余万元。[1]

镉中毒背景

金属镉

重金属。龙江地区有色金属储量丰富,在提炼时,镉作为伴生物而出现,并存在于废水和废渣中。事件中的金城江鸿泉立德粉材料厂最早注册时生产立德粉,后来私改为冶炼重金属铟,并且没有治污设备。[2]对于水源中镉的限量,《地面水质量标准》(GB2828-2002)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标准值总镉要求≤0.005毫克/升。镉可经过消化道进入人体,长期过量接触镉会引起慢性镉中毒,主要表现为近端肾小管重吸收功能障碍为主的肾损害,晚期可出现肾功能衰竭,并伴随骨质疏松症及其他器官的损害。[3][4]1950年发生在日本富山县痛痛病是世界上最早发生的鎘中毒事件。

事件经过

监测与通报

2012年1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龙江拉浪水电站内网箱养鱼出现少量死鱼现象。河池市环保局检测后发现龙江拉浪码头前200米镉含量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约80倍。[5]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林念修批示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派出专家组立即开展全面排查。河池市政府成立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赴拉浪水电站对出现死鱼的网箱进行调查,对龙江沿岸企业进行排查,并加强了对上游涉及重金属企业的排查监测,重点监测企业的废水废渣镉、砷含量变化情况。[6]

2012年1月18日3时30分,柳州市人民政府接到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广西龙江河水受到轻微污染的传真通报。[7][8]柳州市环保局即对龙江三岔水电站糯米滩水电站西门崖断面实施监控。[8][9]监测结果为重金属镉轻微超标。被污染的河段主要为柳江支流龙江河段上游至柳江三岔段面50公里范围内。[7][8]但龙江汇入柳江稀释后,柳江水质检测镉含量未超标。轻微污染团距离柳州市饮用水源约100公里,柳州市区段柳江饮用水仍安全。[8]对于未汇入柳江之前流经的柳江县柳城县,柳州市环保局已通知龙江三岔至龙江融江汇合口沿岸群众不要饮用河水,直到检测合格为止。[7][8][9]时任柳州市环保局局长甘景林在介绍龙江污染情况时称污染来源仍未知。[8]自18日上午10时至19日下午3时,共对三岔河水断面水质实时采样监测16次。18日晚8时30分左右开始监测到河水中的镉含量开始下降。[6][7]柳州市环保部门对三岔河水断面的监控频率为每两小时一次,监测将持续至监测合格为止。[8][10]

龙江-柳江水系及镉污染监测点分布图
控制断面 距离(公里)
三岔 80
糯米滩 57
西门崖 45
龙融汇下3公里 35
露塘 16
新圩 7
水厂预警断面 3
河西水厂 0
中国移动10086发送的柳江河水镉含量实时监测数据短信

2012年1月19日1时10分,柳州市环保局对柳州市与河池市交界的三岔河水断面的监测显示,河水镉含量已下降至国家限量,0.0050 mg/L范围内,而柳江干流镉含量一直处于国家限量范围内。19日上午10时,河池与柳州交界面监测数据显示,镉含量为0.0030 mg/L,11时20分为0.0017 mg/L。[6]柳州市人民政府开始通过当地电视台、纸质媒体每天发出龙江遭受污染的消息。[9]19日晚,柳州市人民政府对供水部门等重点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进行了检查。[10]

2012年1月20日下午,柳州市人民政府启动《柳州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III级响应。时任柳州市长郑俊康要求柳州市应急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环保和水利部门每隔1个小时监测1次水质,并及时对外公布,重点监控糯米滩水电站上游水质情况。柳州市卫生监督所派出检查小组,对柳西水厂、城中水厂、柳东水厂和柳南水厂4个水厂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10][11][12]并自21日起,柳州市卫生监督所每天派出监测小组到柳西水厂和柳江沿江两岸的井水进行采样,并全部送至柳州市疾控中心检测。[13]

2012年1月22日,龙江河段、距离柳州市饮用水取水口约60公里的柳城县糯米滩水电站河段水质镉浓度开始超标。[14]

2012年1月24日,柳州市人民政府开始利用多种渠道播发实时水质监测数据:一、柳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15];二、12345柳州市人民政府热线[15];三、《柳州日报》、《柳州晚报》、柳州新闻网柳州电视台等本地主流媒体[15];四、红豆社区柳州论坛、官方微博等网络媒体[9];五、手机短信[9]

2012年1月26日,龙江镉污染水体进入柳江流域。上午10时,龙江与融江汇合处下游3公里处镉浓度首次突破0.0050 mg/L。[16]下午2时监测数据显示该处镉含量为0.0103 mg/L,超过国家标准1.06倍。15时,该处镉浓度为0.0107毫克/升,超过国家标准1.14倍。柳州市应急指挥中心向全市通告,不要取用柳江露塘断面以上受污染河段河水作为饮用水:[17][18]

关于禁止取用柳江露塘断面以上受污染河段河水作为饮用水的紧急通知

柳江县、柳城县,柳北区、柳南区人民政府:

2012年1月26日15时,据环保部门监测,龙江与融江汇合处下游3km处水体中镉的浓度为0.0107毫克/升,超出国家标准1.14倍。为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请你们立即通知柳江露塘断面以上河段沿岸企事业单位及村屯、社区居民,暂停取用该河段河水作为饮用水。解除危险接通知后方可取用。

特此通知!

柳州市处置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2012年1月26日

时任中国共产党柳州市委员会书记陈刚在上午召开的紧急会议中说:“柳州市委市政府承诺,绝不给柳州市区的市民供应被污染的自来水。”[17][19]陈刚对事件的处理做出了以下指示:一、各级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加大群众工作力度,向社会传递正确的信息,确保群众稳定;二、要按照专家意见做好水质处理各项工作,继续在糯米滩电站采取沉降措施,继续调用柳江上游四个水电站稀释污染水团;立即在周边寻找备用水源,从洛清江等安全的河段或水库为市区水厂取水;供水部分要采取多种措施,保证不让污染水进入供水管网;市区有地下水的单位和消防部门做好准备,随时按照统一调度为市民供水;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每两小时向市民公布监测结果;卫生等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向市民传授安全用水、防范镉中毒的有关知识;相关部门要保障市场瓶装水供应,严厉打击囤积居奇、违法涨价的行为;新闻媒体要及时公布事件进展,引导市民科学应对,全力维护社会稳定。[17][19]15时,龙江与融江汇合处下游3公里处镉浓度超过国家标准1.14倍后,河水中镉浓度随即开始下降,当天22时该处镉浓度降至0.0044 mg/L,已恢复到国家标准限量以下。环保局每小时采样分析一次,同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的时间也从之前4个小时以上不定时发布调整为每两个小时更新公布一次。[16][20]

2012年1月27日,柳州市处置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启动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II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21]时任柳州市处置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甘景林针对停供自来水的社会谣言说:柳州市各水厂供应的自来水水质均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目前暂时不会停供;紧急情况下如需停供,柳州市人民政府会提前通过官方网站及媒体向社会公布,请市民不要听信谣言。[17]此27日起,柳州市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对全市饮用水水质的主动监测频率从每天1次增至每天2次。柳州市卫生局还将增加对自供水单位的水样进行采集和检测。[13]截至27日,柳州市疾控中心已对柳州市区及柳城县的水源水、江河水、井水和出厂水等79份水样进行了镉含量及其他有害物质的检测。结果显示,出厂水镉、铝、砷、pH值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要求,水源水镉、铝、砷、pH值均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此外,柳州市疾控中心还负责对柳州市区范围内的备用井水和自备水车进行检测。27日下午对采集自柳州市柳南区的绿化所、环卫所、鱼峰水泥厂的水车自备水以及柳南区柳江沿岸的地表水、井水共36份水样进行检测,其镉含量均在国家标准范围内。[22]柳州市有169个自备水源,环境卫生条件较好的有25个。[23]

2012年1月28日,柳州市处置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社会上流传的谣言进行了正式澄清。应急指挥部表示,柳州市从未发布停供自来水的公告,柳州市也没有出现镉中毒病例。[24]同时,时任副指挥长甘景林发布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处置柳江河水体受龙江重金属镉污染事件处置情况,经柳州市环保局28日凌晨至傍晚6时对柳州最上游的柳西水厂、新圩及露塘三个断面的监测点监测数据显示,镉浓度均达到国家三类水质标准。[24][25]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监测中心监测显示,龙江污染源已被截断,当地水质已达标,无新污染源。[26]28日起,柳州市卫生局对自来水厂水源水和出厂水的监测次数从每天2次增加至每天4次。[23]

2012年1月29日,柳州市各监测断面镉超标倍数及降污处理效果示意图

2012年1月29日下午,应急指挥部在柳州召开联席会议,会议传达了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共产党委员会书记、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郭声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马飚作出的指示精神,要求各方全力以赴做好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27][28]柳州市卫生局在柳州市工人医院举办了一期“重金属镉中毒医疗救治”应急培训班,柳州市(含六县)各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务人员共计300余人参加了培训。同时,柳州市卫生局网站上也公布了《重金属污染诊疗指南(试行)》。[29]

2012年1月30日上午,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处置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常委、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林念修,率领国家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抵达柳州市抗污前线指导工作。[30]下午,应急指挥部在新闻通气会上公布,龙江河镉污染高峰值已从超标约80倍降到超标25倍左右。主要污染团仍位于宜州市境内的洛东水库附近。龙江镉浓度峰值现位于宜州市洛东水电站附近水域,监测显示此处镉浓度超标约25倍。[31][32]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已调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和河池柳州来宾桂林百色南宁贺州崇左8个市级监测站以及金城江宜州柳江柳城鹿寨等5个县级站的210多名的监测人员、95台(套)监测设备、40多辆车参与应急监测,各监测队伍按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现场指导下,在龙江至柳江200多公里河段共布设20个定点监测断面和数十个巡测点,对重点断面实行监测监控。[32][33]

2012年1月31日,新华网记者从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了解到,据参与事故处置的专家估算,此次镉污染事件镉泄漏量约20吨,污染事件波及河段将达到约300公里。[34]

2012年2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柳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9名责任人作出了处理。[35]

2012年2月4日上午9时,连日监测显示糯米滩水电站水质已基本达标,已暂时停止投放絮凝剂。[36]

2012年2月23日凌晨0时10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通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解除。[37]

处置方法

2012年1月21日,柳州市人民政府在应急指挥中心召开应对龙江镉污染事件联席会议。初步确定了应对龙江镉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10]22日上午10时,柳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处置措施为:“一、柳江上游4个电站停止发电,最大限度蓄水;二、水利局要做好调水方案;三、工信委继续增加降解等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做到有备无患;四、由市住建委牵头,对全市可用的地下水井做好应急备用,在万一水厂停水时,要发挥地下水井的应急作用等”。[10]

在此次镉污染事件中主要设计及采用了三种处置龙江镉污染方法:河道除镉、调水稀释及水厂处理。2012年2月1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江河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置工作通气会上,时任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主任虢清伟和清华大学教授张晓健对这三种技术进行了介绍。[38]

调水稀释

2012年1月19日前,河池市政府已将拉浪水电站以下至三岔水电站的水电站和水库控制下泄量,拉浪水电站以上的水电站加大下泄量,保证被污染水体得到稀释。[6]1月24日,柳州市水利局对柳城大埔水电站开闸调水,加大柳江水量稀释污染水团。[17]通过加大上游的大埔水电站和磨石水电站放水量。龙江、融江汇合口上游清洁水可达龙江受污染水量的3倍。在稀释受污染水体后,水流达到柳州各自来水厂取水口时,镉浓度已符合国际标准。[38]

河道除镉

其采用弱碱性沉淀法,将溶于水的镉离子沉淀为不溶于水的物质。先在受污染水体中加入石灰氢氧化钠,使镉离子沉淀为不溶于水的碳酸镉氢氧化镉微粒,再通过添加絮凝剂聚合氯化铝使之形成大颗粒而沉积到河床,从而达到去除镉离子的目的。该过程与自来水厂的生产工艺非常近似。以糯米滩水电站断面为例,该断面原镉浓度超标十多倍,经过沉降处理后,水流到达西门崖时,镉浓度已降至超标数倍。[38]

2012年1月22日,柳州市环保、水利、水文、供水等部门,会同柳城县相关部门至糯米滩水电站,部署控制污染水流。[17]下午1时许,柳州市应急指挥部要求柳州市交通局调动货运企业应急车辆前往南宁市调运600吨聚合氯化铝。运输管理处立即通知柳州市海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柳州市桂中海迅物流有限公司、柳州市威奇运输有限公司、柳州市运天运输有限公司4家危险品运输企业调动应急车辆前往南宁。[39]1月23日下午,430吨聚合氯化铝运抵糯米滩。[39]剩余的170余吨聚合氯化铝于1月25日运抵糯米滩。[39]

2012年1月24日,开始在糯米滩向河中投入碱液和聚合氯化铝,通过沉降镉离子从而降低河水中的镉含量。[17]

水厂处理

由于上游使用了聚合氯化铝沉降,为防止自来水铝离子超标,各自来水厂改用铁盐作为絮凝剂。柳州自来水厂采取了五道工艺消除镉污染:首先,通过移动检测车实时检测水源水中的镉含量是否超标;第二,加碱调高水pH值,使镉离子沉淀;第三,强化混凝沉淀,将包括镉离子在内的重金属在内的泥沙、杂质形成絮状物或沉淀在水池里;第四,强化过滤;第五,加酸调低pH值,最后将清洁饮用水输送入供水管网。[40]

该工艺曾成功的运用于2005年12月广东北江镉污染事件的自来水处理。当时,当地水体镉浓度超标6至7倍,经过处理后,出厂自来水镉含量低于国家限量一半以下。该工艺用于柳州市自来水厂的自来水处理有充分的安全余量。以2月1日为例,原水镉浓度为0.003至0.004 mg/L,出厂水镉浓度为0.0005 mg/L,为国家限量的十分之一。此外,还对上游高峰值污染水做了除镉试验,结果显示可将水体镉含量降为国家限量的一半以下。[38]

2012年1月24日,柳州市环保、水利、城建等部门到柳州市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检查应急事件应对能力。威立雅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已掌握应对这次事件的技术手段,并储备了充足的可用于处理镉超标的两种物料。[41]

2012年1月28日,时任柳州市副市长王柳平与相关部门负责人于下午去往柳西水厂检查。[42]时任柳州市威立雅水务公司副总黄永强表示,该公司有能力将镉超标2倍的原水处理为合格自来水。[25][43]

2012年2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新闻媒体,实地采访了柳州市柳西水厂。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执行主任张金松介绍道:“即使出现因污染水团不连续,在极端情况下,原水水质个别水团镉浓度超标达到8倍的情况下,水厂应急处置技术系统也能确保自来水厂出厂的水质完全达标。”同时表示,经过每天定时检测,水厂出厂水按规定应检106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44]

原因及责任人

责任企业及企业责任人

在龙江河突然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就对龙江拉浪水电站上游流域的10家涉及重金属企业进行调查。2012年1月25日,广西河池市应急处置中心初步查明,龙江镉污染源来自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45]1月28日起,又对河池市金城江区南丹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宜州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等地的150家涉及重金属企业进行调查。调查中发现,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存在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违法排污行为;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厂存在违法排污行为。两家企业与龙江镉污染存在直接关系。[46][47]

鸿泉立德粉材料厂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江镇作定屯、拉浪水电站坝首上游约14.5公里处,距离龙江约25米。[47]其于2006年12月18日获得金城江区发改局核准批复,并于2007年2月2日获得金城江区环保局环评审批,项目核准和环评批规模均为年产立德粉300吨、七水硫酸锌100吨。2008年7月10日黄志伟投资成立鸿泉立德粉材料厂,经营范围及方式为立德粉、七水硫酸锌生产销售。2008年因产品质量不达标而未进行销售。2009年,厂房处于停产状态。2009年8月22,黄志伟将鸿泉立德粉材料厂转租予曾宜,租期5年。在该企业转手后,曾宜擅自将产生立德粉和硫酸锌变更为湿法提、生产碳酸锌等产品。2010年底至2011年初,李四军、毛文明入股该厂。随后聘请潘国强负责财务及部分生产,杨远改负责设备采购,高景礼负责生产,继续进行非法提铟及碳酸锌生产。[48]该企业不挂牌闭门生产,主要原料和出厂产品均用工业盐包装袋伪装运输,并向工人隐瞒实际产品和原料名称。全厂管理和技术员工均为外地人,敏感车间由专人负责,不准其他人进入。主要辅料运输车辆不进入厂内,而从围墙外经管道注入车间内。但鸿泉立德粉材料厂并无污染防治设施,覃里强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示下,负责或安排其他工人将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利用溶洞非法排放。[46][47]2012年1月12日至15日,高景礼指挥对厂内设备、地板及水池进行清理,产生的污水经厂内的水沟直接排入龙江;1号废水池的污水则经厂内溶洞直接排入龙江。[48]

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厂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距离龙江约2公里,生产电解锌、工业硫酸等。[47]该厂将浸出渣、净化渣等约7万吨危险废物和其他一般固体废物混杂堆放于渣场。渣场未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渣场防渗、防漏、防雨、防洪措施不完善,渗滤液对周边地下水和土壤形成了严重污染。对渣场渗滤液的检测表面其镉含量严重超标。此外,该企业还将排水沟通向厂区内山边的溶洞,将部分废渣渗滤液及厂区面源污水排入溶洞。检测得知,溶洞前外排水镉浓度严重超标,地下溶洞入口旁的底泥镉含量严重超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46][47][48]

2012年1月30日,对涉嫌违法排污的金城江鸿泉立德粉材料厂等相关企业的7名相关责任人依法刑事拘留。[5][32]2012年2月1日,在河池市举行的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称,河池市警方又控制了1名涉嫌龙江河镉污染的相关企业责任人。共有8名相关责任人被警方控制,另有4名相关责任人正在通缉中。其中,3人是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责任人,5人是金城江鸿泉立德粉材料厂的相关责任人。[49]2月1日,时任中国共产党河池市委员会副书记秦斌称,当局在跨省抓捕其中一个企业的主要疑犯时,因媒体提前披露该企业名称而导致抓捕失败。[50]

2013年7月16日上午,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对龙江镉污染事件10名企业责任人作出一审判决。判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3名责任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至3年不等。[51]判鸿泉立德粉材料厂相关负责人共7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3年不等。[48]

姓名 原职务 违法行为 判决
覃乃义 副总经理兼冶化厂厂长 未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造成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违法将镉含量超标的生产污水排入溶洞流入龙江 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万元
余阳先 董事长、总经理 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罗传兴 生产安环管理部经理 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曾宜 投资人,占46%股份 采用湿法提铟生产工艺非法生产铟、碳酸锌等产品,非法将镉含量超标的生产污水排入溶洞流入龙江 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李四军 投资人,占30%股份 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毛文明 投资人,占24%股份 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高景礼 负责生产 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潘国强 负责财务 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杨远 负责设备采购 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覃里强 负责排污 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政府责任人

龙江镉污染事件发生后,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发现河池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责任。2012年2月1日,在河池市举行的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时任河池市市长何辛幸向公众道歉。[49]同时对政府责任人作出了党政处分:[35][47]

姓名 原职务 失渎职行为 处理结果
蓝群峰 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党组成员、环保监察大队大队长 对辖区内企业非法排污监管严重失职,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直接责任 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涉嫌渎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韦毅 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环保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辖区内企业非法排污监管严重失职,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直接责任 行政撤职处分;涉嫌渎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吴海悫 河池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作为市环境保护部门主要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韦太高 河池市金城江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作为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城区政府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蓝永顺 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作为城区环境保护部门主要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潘朗明 河池市工商局金城江区分局副局长 作为分管企业注册的部门领导,在非法变更经营范围的企业进行工商年检登记时予以审批,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行政撤职处分
尹卫华 河池市金城江区经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作为分管工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韦永福 河池市金城江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作为城区政府的主要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行政记大过处分
李文纲 河池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作为分管环保工作的政府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行政记过处分

2013年7月16日上午,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法院对曾觉发,及柳州市柳北区法院对蓝群峰与韦毅,3名在龙江镉污染事件中负直接责任的环境监察官员作出一审判决。[51]法院调查还发现,涉案的3名政府职员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容多次收受辖区内管理企业的贿赂。在龙江镉污染事件发生前,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覃乃义、河池市江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城江宝来冶炼厂等企业负责人多次向河池市环保局原副局长曾觉发行贿,以“感谢在环保问题上的理解和关照”。在龙江镉污染事件发生后,河池市生富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停产,为了尽快的得到河池市环保局批准恢复生产,该企业又向曾觉发行贿3000元。此外,身为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原纪检组长兼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的蓝群峰多次收受河池市南方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生富冶炼有限责任公司、金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江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1000至3000不等的贿赂。而鸿泉立德粉材料厂自2011年4月起就开始向龙江排放超标污水,而其长达8个多月的监管中都未发现。[1]

姓名 原职务 违法行为 判决
曾觉发 河池市环保局副局长 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企业长期疏于监管,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辖区内被监管企业财物共计45000元 环境监管失职罪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蓝群峰 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未认真执行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致使鸿泉厂得以常年逃避监管;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辖区内被监管企业财物共计人民币20500元 环境监管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
韦毅 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环保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未认真执行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致使鸿泉厂得以常年逃避监管;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辖区内被监管企业财物共计人民币20000元 环境监管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备用及第二水源项目

柳州市柳江河道

柳州市4个水厂的主要水源全部取自柳江,一旦流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即可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在镉污染发生后,柳州市人民政府即开始着手寻找可靠的备用水源。柳州市仅有原柳铁地区及柳江县基隆开发区3个地下水水源及一些分散地下水井。[52]镉污染发生后,柳州市人民政府即组织在27日至28日间将柳州自来水管网与铁路地下水供水管网联通。[53]

备用柳铁管网

2012年1月27日晚至28日晚8时许,柳州市威立雅水务公司在柳州市河西路与和平路交会处开挖安装管道,将柳州市城市供水管网与原柳州铁路局管网连接[53][54],并重新启用柳铁二水源给水所[55]。柳铁二水源给水所为地下水源。2006年因柳铁供水能力丰余而封存,2009年将主要设备拆除。28日,南宁铁路局留在供电段负责安装变压器、维修电线路。整修配电柜;柳州市威立雅公司负责安装电动葫芦,将抽水泵吊入抽水机房。29日上午11时,供电设备、电动葫芦安装完毕,柳铁二水源给水所重新运转。[55]同时,在位于柳南区原柳州市玻璃厂附近施工,连接原柳铁自来水管网。原柳铁有两处地下水井,日供水能力为3.5万吨。[53][54]

第二水源项目

地下水水源最大日供水量为8万吨,而柳州市日均需水量约为50万吨,难以保证柳州市非常时期的供水需求。[52]为此,《(2007年-2020年)柳州市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中提出,为应对柳江可能发生的饮用水安全威胁事件,近期可取用地下水,中期可从鹿寨县古偿河取水,远期可从沙埔河水库落久水库调水。[56]并对水源方面的主要规划为:打破单一水源取水方式,将柳州给水系统分为两块,一块以柳江作为主要水源,主供柳州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和柳东新区部分用水;另一部分以古偿河水库为水源,主供鹿寨县和柳东新区部分用水。柳州市中心柳江河取水将逐步向上游集中;取消现有的城中、柳南、柳东三个水厂,迁建柳北水厂,并在现在的柳西水厂上游新建一个水厂。利用古偿河水库水源在柳东新区新建水厂,将来满足50万人口生活用水的需要;整个规划供水能力为每日155万吨,能够满足200多万人口的用水需求。[57]

为柳州市加快建设备用水源,民盟柳州市委员会多次提案。2005年11月松花江苯污染事件及12月广东北江镉污染事件引起民盟首次关注。并于2006年柳州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交了建议柳州开发、建设备用水源的提案。2006年,贵州北盘江水污染事件,民盟在2007年柳州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了启动落久水库作为城市备用水源地的建议。2012年龙江镉污染事件后,民盟在柳州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进一步建议加快柳州市区与落久水库管线的建设。[58]

柳州市曾将柳城县沙埔河、融水苗族自治县贝江列入备用水源。2000年前后,柳州城市供水水质监测部门抽检了沙埔河、贝江水质。但因上游存在矿厂企业,水中重金属含量时有偏高。[56]

古偿河水库

2007年,民盟柳州市委员会委员会在《建设城市备用水源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议案中写道:

古偿河是柳江水系洛清江的支流,有关江六章河木龙河牛河古面河等多条支流,于鹿寨县黄冕乡岭头村归入洛清江。古偿河地处偏僻,发源于永福县鹿寨县交界的古报尾峰,于2011年被划为拉沟自然保护区。上游无矿产开采。2008年至2009年对古偿河上游进行了为期一年的水质监测,结果显示其水质基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类水质标准,最低也在III类水质标准以上。缺点仅为其河流量不大,年平均流量为8.3 m3/s,年径总流量为2.62亿立方米;枯水期平均流量为3.09 m3/s。[56][59]

按照规划,古偿河将通过建设水库,借助水源地与鹿寨县约60米的海拔差,引水至鹿寨、雒容。古偿河水库设置东西两条管线,西线通黄冕乡,长11公里,从进口-桐子湾-古偿-吊丝村,主要为隧道和暗涵管;东线通鹿寨县、雒容县,长47.9公里,长塘汇合处,长15.6公里,多数为隧洞,随后以涵管或隧道的形式沿323国道通往鹿寨县,连接鹿寨管网后,建设一条涵管通往雒容县,期间需跨越桂林高速公路及桥梁。[59]而柳州市自来水已通至雒容。古偿河平时可负责鹿寨县城供水,特殊时期可调水至柳州市区。古偿河水库已列入《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是《广西柳州市鹿寨县古偿河流域规划报告》中拟建的骨干蓄水工程。其任务以供水为主,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为178米,相应库容8860万立方米,兴利库容8720万立方米,总库容9230万立方米。工程预算7亿元人民币,预计工期3年。[56][57][59]可保证柳州市夏季供水2个月,冬季供水3个月。[52]

2011年8月,珠江水利委员会广西水利厅和柳州市、鹿寨县水利、发改等部门,对古偿河水库建设项目进行了审核。10月,柳州市《关于请求批复柳州市鹿寨县古偿河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已得到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的批复,同意建设古偿河水库。[56][57]2012年1月31日,古偿河水库项目已得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批复。[52]

沙埔河水库

沙埔河水库位于柳城县沙埔镇黄金坪村附近的沙埔河干流上。其上游为柳城县与融安县交界的金洞江,下游为红马山风景区。沙埔河水库工程由枢纽工程、灌区工程、城镇供水工程三部分组成。枢纽工程包括主坝,一、二、三副坝,溢洪道,电站,引放水系统等。水库正常蓄水位170米,死水位158米,设计总库容3.82亿立方米,属大(II)型工程。但该水库1957年经国务院审批,1959年动工兴建。期间两次上马两次下马,是广西经国务院批准的21处大型水库工程中唯一未完工的遗留工程。截至1984年停工缓建,已完成国家投资4200万元,已外迁安置1705人,已完成了三条副坝、东西干渠、部分渡槽和支槽的开挖。但因主坝未建成,河水仍自然进入下游红马山景区。[60]

按照规划,沙埔河水库可向城镇日供水35万立方米,年供水1.28亿立方米。据2008年预算,续建沙埔河水库还需13.75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5.19亿元,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8.56亿元。续建所需资金大及移民人数多是造成续建未有进展的主要原因。[60]

落久水库

落久水库源于贝江,贝江为融江支流,发源于黔桂交界的九万大山。贝江水量大,贝江流域为广西暴雨中心之一,1996年7月12日至20日降雨量达1692.7毫米,24小时最大雨量为779.1毫米,为广西最高记录。贝江水质基本达到或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标准。规划供水量可达2.92亿立方米/年,供水能力为80万立方米/日。[57][61]

按照落久水库管线初步规划:通过落差从落久水库引水至榄口南岸,沿榄口灌区新国支渠西侧向南延伸,穿过融水县公路、融江等,进入沙埔河水库。再以适当的高程南下,经石碑坪镇,沿柳长公路向南延伸,最后到达沙塘三合水库。该管线总长约88公里。[61]

在2月1日召开的柳州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社会文史委向大会提交集体提案,建议将落久水库作为第二水源。政协委员秦长春在大会分组讨论中提出,古偿河水量不大,可作为鹿寨县、柳东新区水源,但不能满足全柳州市供水需求,仅可作为应急备用水源。柳州市政协社会法制委主任委员傅韵陶介绍道,龙江镉污染事件发生后,社会法制委已组织开展开发柳州备用水源地的调研,认为落久水库水质良好、水量充沛、工程规模大、可调节库容大。并在《关于将落久水库水利枢纽工程开辟为柳州第二水源地的建议案》中,对落久水库作出了初步设想:从落久水库起,铺设90公里管道,利用自然落差将水引至柳北区三合水库储存,作为自来水厂水源。[58]

伴随事件

抢购瓶装水

受柳江上游镉污染事件影响,网上及坊间流传柳州市要停水3至10天不等,2012年1月24日下午起,柳州市联华超市、南城百货超市、大润发超市中石化各加油站连锁店均出现市民抢购瓶装水的现象[62][63],部分超市瓶装水一度被抢购一空。[64]少数大型超市也只剩下价格达4元一瓶的瓶装水。为了应对瓶装水春节期间物流配送压力,商务部门协调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和驻柳某部,由交通部门增援5辆重型卡车,部队出动近百名官兵,协助将2万多箱瓶装水全部装卸完毕。1月28日,广西联华超市共调进350吨瓶装水,当天销售约180吨。大润发超市调进130吨,当日销售约45吨。中石化柳州分公司也到货6500箱瓶装水。[65]29日,柳州市区销售瓶装水约达400吨,较平时增加约7倍。[66]

截至2012年1月29日,柳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接到高价水咨询和投诉约50起。[63]1月25日上午,柳州市物价局联合其他部门组成12个应急检查小组,在全柳州市范围内巡查和检查,散布、捏造涨价信息,囤积居奇,趁机涨价的行为。[62][63][67]截至28日,共检查瓶(桶)装饮用水经营者150家,处理瓶(桶)装饮用水价格投诉140起。[63]

2012年1月26日,柳州市物价局接到消费者投诉,柳州市西环路乐满购超市瓶装水涨价。在对比原来价格标签和销售记录后发现该超市1.5升娃哈哈纯净水原来售价3.5元/瓶,550毫升农夫山泉天然水原来售价1.5元/瓶,均上涨0.5元/瓶。物价部门立即要求整改,该超市负责人即刻恢复了两种瓶装水原来的销售价格。[68]1月28日,柳州市雅儒路某小区门前的超市销售的娃哈哈矿泉水出现低标高结的情况,物价部门即给该超市下发了整改通知,将按照规定对该超市进行处罚。[69]

柳州市人民医院被指隐瞒镉中毒

“足球他爹”的微博图片截图

2012年1月29日凌晨,广西柳州市人民医院的一则通知被网友拍摄并上传至网上,引起舆论怀疑柳州市人民医院存在隐瞒镉中毒的情况。网友“足球他爹”在微博发布了一张“柳州市人民医院内部告示”的照片。照片显示该通知内容为:

1月28日,柳州市应急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柳州市从未发布停供自来水的公告,柳州市也没有出现镉中毒病例。[24]

直至1月31日下午17时,相关微博转发量已达近万,但柳州市相关部门并未在微博对此事进行公开回应。1月31日,华声在线记者与柳州市人民医院取得联系,该院党办宣传科的黄先生表示,网上流传的照片与事实不符。并说明,柳州市人民医院没有诊断镉中毒的资质,按照相关法规,医院的医师不得下有关镉中毒的书面诊断。假如有类似镉中毒的患者,应立即向柳州市疾控中心汇报。该回应也得到了中国共产党柳州市委员会外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证实。一位未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目前柳州市还没有镉中毒病例,假如有的话会立即送往柳州市疾控中心治疗”。[70]

央视对柳州信息发布不及时的质疑

2012年1月3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1+1》对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进行了报道。[4]其中,主持人白岩松说道:

白岩松对柳州市人民政府是否有延迟公布污染情况的行为进行了质疑。网易腾讯等网站以《广西龙江河水遭受镉污染,柳州18号获知后未发布》为题进行了转载。[71]

2012年2月1日,柳州市处置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信息发布组作出回应。表示其在1月18日上午接到接到河池市发来污染情况通报后,19日就启动了监测数据实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工作。截至31日下午8时,柳州市应急指挥部已经通过各种正规渠道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了130多条水情信息。[72]柳州市人民政府表示在获悉龙江镉污染后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出通告,没有延迟公布镉污染消息,没有对镉污染消息静默。[73]同时,在2月1日召开的柳州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时任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中国共产党柳州市委员会书记陈刚解释了污染事件一开始没有通知到柳州市区市民的原因:一是污染团没有进入柳州;二是当时情况还不明朗,最初专家认为可能污染在上游就可以解决。[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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