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救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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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論 根據曾是救世軍成員的龍緯汶表示,救世軍不向信眾施行水洗禮,亦不施聖餐禮,這與教會傳統有一些出入。
The above statement is true and a fact. Why cannot it put into the article?
- I am the one who switch your amendment back to the previous version, and here is my opinion. I am not sure if you can understand Chinese, but I think explaining in Chinese would be easier for me though
- 根據曾經...的龍緯汶表示,維基不是個人宣傳的網頁,你所有的編輯都以此開頭,而這人其實和條目的關係不大,那為何三番四次的提及? 而且跟據 A 說 B 認為 XXX,邏輯上已經有問題了吧。
希望我可以解答到你的疑問,並一起努力充實維基。--妙詩人 16:27 2006年9月12日 (UTC)
根據曾經...的龍緯汶表示,維基不是個人宣傳的網頁,你所有的編輯都以此開頭,而這人其實和條目的關係不大,那為何三番四次的提及?
妙詩人的指責正確,龍緯汶(User:Lwmlung)及其黨羽的確有在維基進行個人宣傳之嫌,詳見以下資料↓
龍緯汶在別的條目加入自己和自己創辦的團體的名字:
龍緯汶建立新條目加入自己的名字:
龍緯汶建立新條目貶抑一個曾經罵過龍緯汶的人(也有加入自己的名字):
在條目刪去關於他自己(龍緯汶)的負面報導(法庭消息):
2005年,他被警方以行為不檢,偽造單據,騙取公帑告上法庭,當庭收押荔枝角拘留所,拘留25天,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社會服務300個小時,同時接受感化官教育。
2005年,他被警方以行為不檢,偽造單據,騙取公帑告上法庭,當庭收押荔枝角拘留所,拘留25天,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社會服務300個小時,同時接受感化官教育。
2005年,他協助法輪功人士在政府場地舉辦活動。成功於油尖旺區舉辦兩場九評研討會後,他被油尖旺民政專員蔡志華放進黑名單,不准再借用政府場地。蔡志華於同年獲特區頒發銀紫荊勳章。
在擔任主席期間行為不檢,2005年,他被警方以行為不檢,偽造單據,騙取公帑告上法庭,當庭收押荔枝角拘留所,拘留25天,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社會服務300個小時,同時接受感化官教育
此IP用戶有類似的做法(他的其他破壞行為更激進):
原來「不息的愛」、「星星的兒童」等都會重定向到龍緯汶的語錄:
對於這種行為,有沒有必要施以制裁?--210.6.210.114 2009年9月3日 (二) 09:15 (UTC)
《聖經》怎譯Satan?
一個基督教組織的的條目,是不是應該攷慮一下《聖經》本身是怎麼譯Satan的?
查目前比較流行的國語和合本聖經、新標點和合本聖經、新譯本聖經、現代中文譯本聖經,還有比較古老的光緒19年福州美華書局活板文理聖經、光緒34年上海大美國聖經會官話串珠聖經、宣統3年聖經公會的文理聖經,Satan一律譯作「撒但」,不作「撒旦」,不過不知道天主教譯本怎麼處理,有沒有朋友參考過天主教幾個譯本原文是怎麼譯Satan的?—Xtctjames 2007年8月16日 (四) 13:1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