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認為,總統制 vs 議會制之指標是 如何產生行政部長。
美式總統制,各部長取決於總統。
英式議會制,首相及各部長(連同國防與外交權)取決於議會多數黨。
法式半總統制,總理及部長雖由總統委任,但其黨籍取決於議會多數黨。總統保留國防與外交權。
中國行政院長、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等部長,皆與總統相同黨籍或總統盟友,皆不取決於何黨佔立法院多數,如此看來更像美式總統制,而不像法式半總統制。
更新編輯:主要例子係陳水扁政府多數委任民進黨籍行政院長,當其時立法院皆由國親聯盟控制。此制度更像美式總統制,而不像法式半總統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