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优良条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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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是1972年11月23日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主席荻原彻和總幹事勒内·马厄所簽屬的国际条约,该条约建立了旨在保护自然文化遗产世界遗产名录,并设立世界遺產委員會以执行公约内容。於1972年11月16日在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大会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