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郝遗徽”石亭
29°28′56″N 121°52′34″E / 29.482285°N 121.876005°E
“钟郝遗徽”石亭 | |
---|---|
南面,2015年10月 | |
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象山县晓塘乡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清 |
编号 | 7-107 |
认定时间 | 2017年1月13日 |
“钟郝遗徽”石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象山县一处碑亭,位于晓塘乡月楼岙村村北。石亭为庄耀亭妻黄氏所建,功能类似节孝牌坊,外形为正方形,分为上下两层,由四柱支撑,门额刻有“钟郝遗徽”四字,亭中石碑刻有“坤德永员”四字,落款为“浙江巡抚部院、布政使司,宁波府正堂,象山县正堂所立”[1]。
2017年,“钟郝遗徽”石亭成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2][3]。
参考资料
- ^ “钟郝遗徽”石亭. 宁波文化遗产保护网. 2005-12-23 [2017-0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30).
-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7-01-19 [2017-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2).
- ^ 陈晓旻. 宁波新增29处省级文保单位. 宁波晚报. 2017-02-04 [2022-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3).
这是一篇与宁波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