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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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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行政区划

丹麦行政上分为五个大区丹麦语regioner单数region)以及98个市镇。这些大区是2007年新年设立的,是2007丹麦市政改革的一部分,取代了传统的13个amter)。同时,较小的市镇(kommuner)被合并,将市镇的数量从270减为98个。新的大区最重要的责任范围是国家健康服务。与之前的县不同,大区不能征税,国家健康服务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8%(sundhedsbidrag)的税收加上来自政府和市镇的基金。每个大区市政局由41位成员组成,他们每四年选举一次,第一次选举作为2005年丹麦市政选举的一部分。

大多数新的市镇有至少20,000人口,但该规则也有个别例外。

格陵兰法罗群岛也是丹麦王国的一部分,但是拥有自治地位,每个属地在丹麦议会有两个席位。

大区列表

大区 首府 最大城市 人口 面积
首都大区(Region Hovedstaden) 希勒勒(Hillerød) 哥本哈根(København) 1,636,749 2,561 km²
中日德兰大区(Region Midtjylland) 维堡(Viborg) 奥胡斯(Århus) 1,227,428 13,142 km²
北日德兰大区(Region Nordjylland) 奥尔堡(Aalborg) 奥尔堡(Aalborg) 576,972 7,927 km²
西兰大区(Region Sjælland) 索勒(Sorø) 罗斯基勒(Roskilde) 816,118 7,273 km²
南丹麦大区(Region Syddanmark) 瓦埃勒(Vejle) 欧登塞(Odense) 1,189,817 12,191 km²

市镇列表


参见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