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
企业家(法语、英语:Entrepreneur,德语:Unternehmer)又称资本家,是指自己创立并运营企业的人,会透过各种经营手段,不断扩展其版图,为企业长远利益着想,并承担起企业成败责任的人,有时会跨领域经营,目的是达到企业的最大利益,不轻易退休或转职[来源请求]。
定义
把经济资源由较低的领域转移较高的领域。
法国早期经济学家让-巴蒂斯特·赛伊认为,企业家是冒险家,是把土地、劳动、资本这三个生产要素结合在一起进行活动的第四个生产要素,他承担着可能破产的风险。
英国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认为,交易机企业家是以自己的创新力、洞察力和统帅力,发现和消除市场的不平衡性,创造会和效用,给生产过程提出方向,使生产要素组织化的人。
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认为,企业家是不断在经济结构内部进行“革命突变”,对旧的生产方式进行“破坏性创新”,实现经济要素创新组合的人。他归纳了实现经济要素新组合(也就是创新)的五种情况:
- 采用一种新产品或一种产品的某种新的特性;
- 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这种方法是在经验上尚未通过鉴定的;
- 开辟一个新市场;
- 获取或控制原材料(或半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
- 实现一种新的产业组织。熊彼特所谓的企业家,事实上是一种社会机制的人格化表述。
美国经济学家彼得·德鲁克也认为,企业家是革新者,是勇于承担风险、有目的地寻找革新源泉、善于捕捉变化、并把变化作为可供开发利用机会的人。
由上表述也可看出企业家的一些本质特征:冒险家,创新者。因此,不妨将企业家定义为:企业家是担负着对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进行有效组织和管理、富有冒险和创新精神的高级管理人才。企业家与一般厂长、经理等经营者之不同,主要表现就在于企业家敢于冒险,善于创新。企业家是经济学上的概念,企业家代表一种素质,而不是一种职务。直接解释:企业家就是企业中能够让企业合法经营、不断发展具有社会责任的人,有公益精神。
概念差异
接手前人所拥有的事业,作法若不具创新、突破或变革的特点,一般不符合“企业家”所蕴含“创立”的原义。如果事业传承予接棒人或第二代,而在事业发展方面展现出求新求变、模式与前朝有显著不同的特质,即合“企业家”的原义。差别在于企业内部再发展新创事业,或在集团以外建起新事业,但皆同“企业”的意涵。
商人是商界适用最广泛的名词;实业家的定义则趋近于“大型事业经营者”,只要合乎使所拥有的事业有效率地持续运行,从运营生产中发挥高度“综效”乃至于有获利且盈余,守成性质较多者,更适宜以“实业家”称之。以商业术语来看,许多自己拥有事业的从商者可称为实业家,并非每位经商、从商或有频繁商业行为之人皆称企业家。
相关条目
外部链接
- 哪個國家最適合創業?. 华尔街日报. 2010-12-17 [2011-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