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如锡
冀如锡(1613年—1686年),字公冶,一字熔我,直隶永年县冀尹固村人。清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举人。清朝顺治四年(1647年),登进士,授刑部主事。后历任山东司员外郎、贵州司郎中。之后历任太常寺卿,转通政司通政使,擢工部右侍郎、工部左侍郎。官至工部尚书[1]。
参考
- ^ 《四库全书目录》(卷九 经部九):《易经辨疑》七卷(浙江巡抚采进本),国朝张问达撰。问达字天民,江都人。前有康熙己未广平冀如锡《序》,称其得力于阳明良知之学。故其书黜数崇理,而谈理一归之心,力扫卜筮之说,未免主持太过。问达《自序》,首推王弼,又引王守仁“个个人心有仲尼”及“求诸我心之是”诸语。是即陆九渊“《六经》注我”之说也,宜有取于弼之虚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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