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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15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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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乡道tp15线
屏山路(部分路段)
道路信息
管理方新北市政府
道路总长11公里(7英里)
历史乡道乡道(1961年-1975年)
乡道(1976年-1982年)
  • 起点
  • 终点
起点新北市石门区灯台口
终点新北市三芝区二坪顶
公路系统
中华民国乡道

北15线 灯台口-二坪顶,是位于新北市的一条乡道,北起新北市石门区灯台口,南至新北市三芝区二坪顶,全长11公里。[1]

路线说明

新北市
  • 石门区灯台口(起点,省道台2线旧线老梅路口)→(无名道路)→ 石横产业道路 → 八甲乡道北16线岔路)→ 下八甲路 → (区界)
  • 三芝区:(区界)→ 屏山路 → 横山乡道北18线岔路)→ 二坪顶(终点,二坪顶49号前)

历史沿革

北15线历史沿革
年代 本编号沿革 本路线沿革
1961年[2] 竹子湖-阳明山4.182km 横山为分界,以北为乡道北1线,
以南为乡道北2线。
1968年 台北市合并阳明山管理局升格,原线解编。
1976年[3] 改编为石门-尖山湖6.425km 全线编入乡道北1线(11.15km)
1983年 乡道北15线线改编为乡道北19线
乡道北1线改编为乡道北15线

沿线地标、设施

  • 屏山天元宫
  • 真武宝殿牌楼

交会公路

参考资料与注释

  1. ^ 臺北縣鄉道公路路線表. 公路总局. 2010-07-19 [2011-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20). 
  2. ^ 公告臺灣省縣鄉道及專用公路路線里程表. 政府公报资讯网. 台湾省政府. 1966-08-01 [2011-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4). 
  3. ^ 公告「65年度臺灣省公路資料統計表」. 政府公报资讯网. 台湾省政府. 1977-09-09 [2011-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