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专区
河北省唐山专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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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的专区 | |||||||||
1949年—1968年 | |||||||||
首府 | 唐山市 | ||||||||
历史 | |||||||||
历史 | |||||||||
• 成立 | 1949年 | ||||||||
• 废除 | 196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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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已撤消的专区,在今河北省东北部。1949年置,专员公署驻昌黎县。辖昌黎、丰润、丰南、滦南、乐亭、临榆、抚宁、卢龙、迁安、迁西、遵化、玉田、滦县13县。
1954年,撤销滦南县,并入滦县;撤销丰南县,并入丰润县;撤销临榆县,并入秦皇岛市和抚宁县。唐山专区辖10县。
1958年,唐山、秦皇岛2市降为县级市划归本区,专员公署迁驻唐山市;通县专区的蓟县和天津专区的宝坻县划入;同年,专区辖县调整如下:
- 撤销丰润县,并入唐山市和玉田、乐亭2县;
- 撤销滦县,并入唐山市和乐亭县;
- 撤销迁西县,并入遵化、迁安2县;
- 撤销卢龙县,并入昌黎县;
- 撤销抚宁县,并入秦皇岛市及昌黎、迁安2县;
- 撤销宁河县(原属天津专区),并入天津市和玉田县;
- 撤销香河县(原属通县专区),并入宝坻县;
- 撤销三河县及大厂回族自治县(均原属通县专区),并入蓟县。
1960年,唐山市改由省直辖,撤销唐山专区,辖县和秦皇岛市划归唐山市;同年,蓟县、宝坻2县划归天津专区;恢复丰润、滦县2县;天津市汉沽区划归唐山市并撤区改设汉沽市。
1961年,恢复唐山专区;唐山市降为县级市,改属专区;恢复丰南、卢龙、抚宁、迁西4县,并划入原天津专区恢复的宁河县。1962年,恢复滦南县;宁河县及汉沽市划回天津地区。至此,唐山专区辖唐山、秦皇岛2市及迁西、遵化、迁安、抚宁、昌黎、乐亭、卢龙、滦县、滦南、丰南、玉田、丰润12县。
1968年,撤销唐山专区,改置唐山地区。
唐山地区
唐山地区辖原唐山专区的唐山市、秦皇岛市,丰润县、丰南县、滦县、滦南县、乐亭县、昌黎县、抚宁县、卢龙县、迁安县、迁西县、遵化县、玉田县,共2市、12县。
1978年3月11日,唐山市升为省辖市。
1982年9月22日,将柏各庄农垦区改建为唐海县。
1983年3月3日,撤销唐山地区,将原唐山地区的丰润、丰南、滦县、滦南、玉田、遵化、迁西、迁安、唐海9县划归唐山市管辖;秦皇岛市改为省辖市,并将原唐山地区的抚宁、昌黎、卢龙、乐亭4县划归秦皇岛市管辖。
参考文献
- 戴均良 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