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县
唐朝时本宿预县,隶泗州。宝应元年(762年),改名宿迁县,当是为避唐代宗李豫名讳,隶徐州。北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年),以徐州下邳县置淮阳军,并以宿迁县属之。元朝时,至元十二年(1275年),复置宿迁县,属淮安府。十四年,分置桃园县。十五年,属邳州。明朝时,属淮安府。清朝雍正时,属邳州直隶州。州废,隶徐州府。
中华民国时期,属江苏省。抗日战争至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运河以东为宿豫县,运河以西属泗宿县。1946年,宿迁县(包括运东和运西)和宿北县新沂河以南地区,合为宿迁县。1949年5月,中共政权析宿迁、沭阳、东海、邳州四县边区置新安县,即今徐州市新沂市。同年,属淮阴专区。1970年属淮阴地区。1983年属淮阴市。1987年,中国国务院批准撤消宿迁县,设立宿迁市(县级市)。1996年,升为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