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爵
尚爵(16世纪—16世纪),字宗韩、淑人,南直隶凤阳府颍州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尚爵个性和易简淡,是嘉靖十年(1530年)的河南乡试举人,授掖县知县,当时学官在路上遗失玉器,向旅店索偿,他得知旅店主人冤枉,适逢城隍庙修葺,他就祝告说:“不能抓拿真正得环者就代表没有神。”停工三日后,得环者果然前来自首。之后他升任永平通判,辞官后僻居村落,环境萧然也自得其乐,曾在田园中挖出黄金,他却掩起来不取,人称长者[1][2]。
引用
参考文献
- 乾隆《阜阳县志》·卷十三·人物二
- 乾隆《掖县志》·卷三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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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倎 |
明朝掖县知县 1549年-1556年 |
继任: 萧淮 |
前任: 张叔献 |
明朝永平府通判 嘉靖年间 |
继任: 齐汝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