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承锦(1875年—?)字尚之,贵州铜仁人,清朝及中华民国官员。[1]
生平
徐承锦是1897年丁酉优贡。京师大学堂仕学馆毕业。历任户部主事,民政部员外郎、参事、左参议,记名签取知府,记名御史。[1]
中华民国成立后,他历任国会参议院议员,司法部秘书,肃政厅肃政史,平政院评事。[1]
1915年5月,袁世凯接受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不平等条约,举国哗然。由庄蕴宽领衔,其他肃政史夏寿康、徐承锦、夏寅官、张超南、江绍杰、云书、方贞、程崇信、傅增湘等联名上救亡条陈。[1]
著作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1.3 黄源盛,民初平政院裁决书整编与初探,国家科学委员会研究汇刊:人文及社会科学,民国八十九年十月,十卷四期,49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