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澳大利亚联邦宪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澳大利亚联邦宪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为澳大利亚现有州份或领地建立新的州提供了宪法规定,包括从既有的州独立出来或是由数州(全部或部分)合并而成,并说明须得相关州议会同意[1]

参见

参考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