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印连环图画辅导办法
《编印连环图画辅导办法》是中华民国历史上的漫画审查制度,由于直接扼杀了本土漫画创作者的生存空间,此辅导办法被著名漫画史评论者洪德麟称呼为“台湾漫画的大劫”[1]。
概要与影响
1948年(民国37年)《编印连环图画辅导办法》全文共九条,1962年(民国51年)修正全文共十七条,同年11月6、7日送交教育部与内政部会衔公布实施。不过这个辅导办法颁布后并未立即实施,且陆续于1963、1967、1969年等行文予以修改其中之错误,到后来此辅导办法竟达16页之多。真正落实施行是从1966年起,且翌年起将审查业务移交国立编译馆[2]。
审查制度的施行迫使许多漫画家改行转业,留下来继续创作的转往不用送审的报纸或杂志求发展。譬如徐麒麟改行当导游、林大松改以印刷与出版幼儿教材为业、陈海虹改画插画、洪义男改以杂志为创作舞台、刘兴钦转往报纸投稿、邱锡勋(山巴)则改画油画。
此外,当时台湾规模最大的漫画出版商“文昌出版社”因拒绝送审而被迫结束营业;文昌出版社总编辑蔡焜霖另行创立“王子出版社”,创办《王子半月刊》,另由王朝基担任总编辑,吸引原效力于文昌的漫画家如陈益男、海龙、吕奇、洪义男等人加入。而以《诸葛四郎》轰动台湾漫画界的叶宏甲,则自行成立“宏甲出版社”,由他编撰故事脚本,交由十多名徒弟执笔作画。
此辅导办法的条文内容笼统空泛,故送审通过与否全凭审查者的主观判定。比如邱锡勋曾画了一只会说话的小狗,审查主事者竟说:“这、这小孩子看了会神经病耶!”[3]。美国华特迪士尼公司的米老鼠或唐老鸭等拟人化的卡通人物早在世界各地家喻户晓,僵化的审查制度反而扼杀创作自由。该辅导办法甚至溯及既往,1967年前未送审的漫画书全数没收;当时全台湾租书店里未送审的漫画书满坑满谷,全遭到有关单位的查扣销毁,洪德麟曾以“焚书坑儒”来形容这个惨况[4]。
该制度并间接让盗版日本漫画坐大。由于严格的条文内容让许多本土漫画家弃笔不画,某些漫画家转行改当出版商(比如陈文富和范万楠合办的“虹光出版社”),专门翻印未经合法授权的日本漫画。1976年《周刊漫画大王》、《漫画半月刊》、《冠军旬刊》等漫画杂志皆是刊载这种盗印日本漫画,较具规模的出版社则有虹光、伊士曼(大然文化前身)、华仁、远大、志明、蓝宏、力群等。因翻印日本漫画的局面混乱,在国立编译馆相关人员的安排疏导下,一稿数送的情况最后以分配量的方式编号[5]。因此发生了舞弊情事,“走后门”的传闻甚嚣尘上,引发传播媒体《联合报》、《中国时报》、《民生报》、中视《六十分钟》等针对盗版日本漫画的色情与暴力内容论战,且让漫画家牛哥于1982年间发起“漫画清洁运动”。
1987年7月15日解严之后,漫画审查制度随着自动失效;但真正等到同年12月4日,教育部和内政部共同明令此办法废止,送审制度的历史才算消失。
相关条目
参考资料
- 《台湾漫画40年初探》,洪德麟著,时报文化,1994年1月,台北,ISBN 957-13-08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