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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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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族自治地方所使用的行政区划单位,行政地位与普通的相同,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自治县与一般县相比具有更多权限。2003年末中国大陆共有117个民族自治县。[1]

自治县列表

最近一次设立时间为2003年。[2][3]

已撤销或更改的自治县

其他项目

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在30%以上的县级行政区

以下所列不包括5个自治区和30个自治州所辖的同自治民族人口占多数的地级行政区,人口以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为准。[4]


县级行政区 建立年份 省区 汉族百分比 少数民族(1) 百分比 少数民族(2) 百分比 少数民族(3) 百分比 总人口
凤城市
北宁市
永定区
武陵源区
桑植县
古城区
东方市
黔江区

民族区

民族区虽然名称冠有少数民族称谓,但在民政部统计中均视作市辖区,不是一种单列的行政区划。

县级行政区 建立年份 省区 地级行政区 汉族百分比 少数民族(1) 百分比 少数民族(2) 百分比 少数民族(3) 百分比 总人口
管城回族区 回族 4.0
瀍河回族区 回族 16.7
顺河回族区 回族 10.7
回民区 回族 2.3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 达斡尔族 7.02

参见

注释

参考资料

  1. ^ 黄宏. 《公务员法》刚修订 6月1日施行 有两段话最易被忽略. js.zjol.com.cn. 浙江在线. 2019-01-02 [2020-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2. ^ BJreview.com: "Regional Autonomy for Ethnic Minorities in China"
  3. ^ 郑彦卿. 民族区域自治的光辉实践——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发展历程、辉煌成就和历史经验. 中国社会科学网. 2019-04-16 [2020-08-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4. ^ 国家统计局-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 [2020-1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8-13).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