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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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淇

大明太子少保户部尚书
籍贯 直隶淮安卫
字号 字本清
出生 宣德元年(1426年)
逝世 弘治十四年(1501年)
出身
  • 景泰五年甲戌科同进士出身

叶淇(1426年—1501年),字本清直隶淮安卫(今江苏淮安市)人。明朝政治人物。景泰甲戌进士,历仕四朝,弘治间官至户部尚书

生平

先祖是南宋宰相叶衡,世居金华。景泰五年(1454年)进士。授御史。天顺初年,因得罪石亨,出京担任武陟县知县。历清江县宝坻县知县,皆有惠政。

成化五年(1469年),经推荐,超擢广西按察司佥事[1]。历陕西副使。成化十九年(1483年)陞河南按察使[2]。累官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山西,调巡抚大同,赞理军务。

孝宗即位,召为户部右侍郎,转左侍郎。弘治四年(1491年),代李敏为户部尚书,加太子太保。弘治五年(1492年),叶淇将开中法(纳粮开中)变为折色法(直接用白银换盐引),徽商挟其在两淮的优势迅速发展起来。弘治九年(1496年)四月退休,弘治十四年(1501年),去世[3][4]李东阳为其撰墓志铭。

家族

叶淇有从子叶贽亦登进士出身,有声名。

参考文献

  1. ^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六十三》:成化五年二月癸卯 升四川按察司副使王用为河南右布政使;刑部署员外郎主事张悦、方泌,南京刑部署员外郎主事汪宽,监察御史冯斐、王埙、李志纲,南京御史王经,顺天府宝坻县知县叶淇,为按察司佥事;悦,江西;宽,湖广;经,四川,整饬兵备;泌,广东;斐、埙,俱狭西;志纲,云南;淇,广西;从吏部会在京三品以上官举之也。
  2. ^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三十八》:成化十九年三月丁酉 升河南布政司右参政张谨为右布政使,狭西按察司副使叶淇为河南按察使。
  3. ^ 明史》(卷185):叶淇,字本清,山阳人。景泰五年进士。授御史。天顺初,石亨谮之下吏,考讯无验,出为武陟知县。成化中累官大同巡抚。孝宗立,召为户部侍郎。弘治四年代李敏为尚书,寻加太子少保。哈密为土鲁番所陷,守臣请给其遗民廪食,处之内地,淇曰:“是自贻祸也。”寝其奏。奸民献大名地为皇庄,淇议归之有司。内官龙绶请开银矿,淇不可。帝从之。已,绶请长芦盐二万引,鬻于两淮以供织造费。淇力争,竟不纳。淇居户部六年,直亮有执,能为国家惜财用。每廷议用兵,辄持不可。惟变开中之制,令淮商以银代粟,盐课骤增至百万,悉输之运司,边储由此萧然矣。九年四月乞休,归卒。赠太子太保。
  4. ^ 《国朝献征录·28卷》358,潘埙《户部尚书赠太子太保叶公淇传》:叶公淇,字本清,其先金华人。宋宰相衡之后。曾祖颙,以诗鸣,有樵云蜀钫犬唱集传于世。祖士廉,洪武初戍淮,为淮安卫人。公长身修髯,见者知为伟器。景泰间,登进士第,拜监察御史。天顺间,坐累景帝时有同姓名御史,议加南城。天顺复辟,其人巳外补。公误承,面鞫极惨。内廷知其枉。帝悟,逮其人诛之,黜公知武陟县,改清江、宝坻,皆有惠政。成化初,用荐,超陞广西按察司佥事。南丹土官侵掠临邑躬为抚定城柳城洛容以遏流贼蓄水通粟以济饥民。贼据南宁,奉敕督捕,擒其首恶,攻荔浦,率兵剿平之,诏赐绮帛俘一幼儿七岁,后监军者道遗一俘妇,询之,即儿母也,乃以配园丁。改山东,迁陕西副使,领岷州兵备。松潘贼久为边患,抚绥乃定,又会兵剿洮州贼,斩首甚众。擢河南按察使,拜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山西,兼督雁门诸关。岁屡歉,发廪赈恤全活者众。垣曲流民,啸聚至数千,督有司抚之,乱竟不作。调大同兼赞理军务,请设井坪千户所,又增筑诸堡,减加征草,数罢上兵戍边之不便者。孝宗即祚,召为户部右侍郎,转左侍郎,进尚书,加太子少保。有奸民献大名川地为皇庄,贵臣主之,牢不可解,力排群议,卒归于官。哈密为土鲁番所陷,守臣请暂给廪食处之内地,公曰,是自贻患也,遂弗给中帑告乏议钞钱清船料起存积及王府田租从有司征纳以省侵扰其额外陈乞者后先相继多据理止之。间以疾告,上命医诊视,遣中官礼问于家。疾再作,具疏乞休,诏许给驿归乡。卒年七十六。朝廷遣官谕祭命有司营葬如制特赠为太子太保葢异数云。

相关条目

官衔
前任:
边镛
明朝山西巡抚
1483年-1485年
继任:
左钰
前任:
余子俊
明朝大同巡抚
1486年-1487年
继任:
左钰
前任:
李敏
明朝户部尚书
1491年-1496年
继任:
周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