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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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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史又称稗史,是指未记载于正史,或者正史上纪录为“传闻”的史事,或非“正史”的民间编纂史书,或记载道听途说、民间流传的故事,以及据此编撰的史书。野史不一定是虚构的。例如,《汉书·艺文志》引如淳之言,“细米为稗,街谈巷说,甚细碎之言也。王者欲知里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

余嘉锡小说家出于稗官说》认为“稗官者天子之士也”。周楞伽《稗官考》反对稗官是“天子之士”说。

由于不少正史编修皆受统治阶级或特定价值观之人群把持,例如中国历朝正史数千年皆儒家士大夫集团把持编修,胜者为王,须符合儒学意识形态单一标准取舍,多有曲笔或偏袒隐瞒,造成纣王“天下之恶皆归焉 ”,因此正史也不一定就是真相,如苻坚涉嫌改史[1],一些学者认为唐太宗玄武门之变而亦涉嫌改史[2]。野史在研究历史挖掘真相上,颇具参考价值及贡献,不宜轻忽。

中国历史的例子

欧洲历史的例子

日本历史的例子

参见

参考资料

  1. ^ 洛阳伽蓝记》中记载北魏隐士赵逸所述:“苻生虽好勇嗜酒,亦仁而不杀。观其治典,未为凶暴。及详其史,天下之恶皆归焉。”
  2. ^ 黄永年《六至九世纪中国政治史》引资治通鉴 (贞观十七年)。初,上谓监修国史房玄龄曰:“前世史官所记,皆不令人主见之,何也?”对曰:“史官不虚美,不隐恶,若人主见之必怒,故不敢献也。”上曰:“朕之为心,异于前世。帝王欲自观国史,知前日之恶,为后来之戒,公可撰次以闻。”谏议大夫朱子奢上言:“陛下圣德在躬,举无过事,史官所述,义归尽善。陛下独览起居,于事无失,若以此法传示子孙,窃恐曾、玄之后或非上智,饰非护短,史官必不免刑诛。如此,则莫不希风顺旨,全身远害,悠悠千载,何所信乎!所以前代不观,盖为此也。”上不从。玄龄乃与给事中许敬宗等删为高祖、今上实录;癸巳,书成,上之。上见书六月四日事,语多微隐,谓玄龄曰:“周公诛管、蔡以安周,季友鸩叔牙以存鲁,朕之所为,亦类是耳,史官何讳焉!”即命削去浮词,直书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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