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兆羲(?—17世纪),云南楚雄府楚雄县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马兆羲是崇祯元年(1628年)进士,任职工科给事中,负责巡查厂库,清出盗铸的滥钱四十余万。宁州土司禄永命争夺袭位,他就请求留下抚臣王育德控制以防变乱[1]。弘光帝继位,改任礼科给事中兼礼部郎中,上疏请改毅宗的庙号;到隆武帝即位,征召马兆羲入礼科,兼任职方郎中,福京失陷后回乡。永历二年(1648年),孙可望命令他督学云南,擢任为可望行营的户部尚书,转兵部尚书时他不应召;很快就除授礼部右侍郎,主管永历八年的贵州乡试。孙可望失败投降清朝后,马兆羲被降为国子学士[2],之后后事不详。
引用
-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七·列传第三十三》:(马)兆羲,楚雄人。崇祯元年进士。官工科给事中。巡厂库,清出滥钱四十余万。土司禄永命争袭,请留抚臣王育德弹压制变。
-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七·列传第三十三》:安宗立,改礼科兼礼部郎中,疏请改毅宗庙号。绍宗立,召礼科,兼职方郎中。福京亡归。永历二年,(孙)可望命督学云南,累擢行营户部尚书。改兵部,不应。旋除礼部右侍郎,典永历八年贵州乡试。可望败,降国子学士。
参考文献
崇祯元年(1628年)戊辰科殿试金榜 |
---|
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
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67名 | |
---|
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83名 | |
---|
|
|